时,则应在继续浇筑混凝土之前,按照施工技术方案对混凝土接槎的要求进行处理,使新旧混凝土结合紧密,保证混凝土结构的整体性。
一 般 项 目
7.4.5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说明:7.4.5 混凝土施工缝不应随意留臵,其位臵应事先在施工技术方案中确定。确定施工缝位臵的原则为:尽可能留臵在受剪力较小的部位;留臵部位应便于施工。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原则上不应留臵施工缝,当必须留臵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7.4.6 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说明:7.4.6 混凝土后浇带对避免混凝土结构的温度收缩裂缝等有较大作用。混凝土后浇带位臵应按设计要求留臵,后浇带混凝土的浇筑时间、处理方法等也应事先在技术方案中确定。
7.4.7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 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面布内有凝结水;
5 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1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C时,不得浇水;
2 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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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4 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说明:7.4.7 养护条件对于混凝土强度的增长有重要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原材料、配合比、浇筑部位和季节等具体情况,制订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保证混凝土强度正常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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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说明:8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以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四个分项工程为依托,是拆除模板后的混凝土结构实物外观质量、几何尺寸检验等一系列技术工作的总称。现浇结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8.1 一 般 规 定
8.1.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8.1的规定。 表8.1.1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名称 露筋 蜂窝 现 象 严重缺陷 一般缺陷 其他钢筋有少量露筋 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窝 构件内钢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纵向受力钢筋有露筋 外露 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浆而形成石子外露 混凝土中孔穴深度和长度均超孔洞 过保护层厚度 混凝土中夹有杂物且深度超过夹渣 保护层厚度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夹渣 其他部位有少量夹渣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 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窝 疏松 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实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 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 缝隙从混凝土表面延伸至混凝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响结构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裂缝 土内部 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连接部位构件连接处混凝土缺陷及连接连接部位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连接部位有基本不影响结缺陷 钢筋\\连接件松动 的缺陷 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影响使用功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外形缺陷 平、民边凸肋等 能或装饰效果的外形缺陷 使用功能的外形缺陷 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混凝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外表缺陷 沾污等 土构件有外表缺陷 使用功能的外表缺陷 48
说明:8.1.1 对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的验收,采用检查缺陷,并对缺陷的性质和数量加以限制的方法进行。本条给出了确定现浇结构外观质量严重缺陷、一般缺陷的一般原则。各种缺陷的数量限制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当外观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超过本条规定的一般缺陷时,可按严重缺陷处理。在具体实施中,外观质量缺陷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等的影响程度,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共同确定。对于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混凝土,考虑到其装饰效果属于主要使用功能,故将其表面外形缺陷、外表缺陷确定为严重缺陷。
8.1.2现浇结构拆模后,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作出记录,并应及时按施工技术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
说明:8.1.2 现浇结构拆模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会同监理(建设)单位对混凝土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不论何种缺陷都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8.2 外 观 质 量 主 控 项 目
8.2.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说明:8.2.1 外观质量的严重缺陷通常会影响到结构性能、使用功能或耐久性。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根据缺陷的具体情况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一 般 项 目
8.2.2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说明:8.2.2 外观质量的一般缺陷通常不会影响到结构性能、使用功能,但有碍观瞻。故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也应及时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8.3 尺 寸 偏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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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控 项 目
8.3.1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说明:8.3.1 过大的尺寸偏差可能影响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使用功能,也可能影响设备在基础上的安装、使用。验收时,应根据现浇结构、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偏差的具体情况,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共同确定尺寸偏差对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根据尺寸偏差的具体情况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一 般 项 目
8.3.2 现浇结构和混凝土设备基础拆模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8.3.2-1、表8.3.2-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
表8.3.2-1 现浇结构尺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 基 础 轴线 位置 独立基础 墙、柱、梁 剪力墙 垂直度 层高 ≤5m 允许偏差(mm) 15 10 钢尺检查 8 5 8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检验方法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