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山市南海区预售商品房申报表
申报单位 资质等级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制
填 表 说 明
一、预售商品房均需按一证一表填写此表。 二、申报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 《预售商品房申报表》一份;
2、 房管所已备案的《南海区商品房预售物业管理备案登记表》; 3、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 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受监工程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 8、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的批文;
9、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注其中一书中必须附带《民用建筑
节能信息公示》的内容);
10、商品房预售方案(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版本为准); 11、已审批的《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申请书》、《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协
议书》;
12、物业管理企业中标通知书或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批复;(复印件)
13、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一份; 14、《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公约》; 15、物业管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16、物业管理公司资质证书(副本); 17、经房管所备案的《白蚁预防合同》;
18、佛山市南海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协议书(复印件); 19、民政局对项目命名批复;
20、经派出所备案的《预售房屋座(幢)名、门牌、房号明细表》; 21、经房管所备案的《商品房屋预售套间明细表》。
2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规划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各层平面图、剖面图、
立面图);
23、 预售商品房面积计算书;
三、上述资料真实齐全,即受理申请,审批部门发出收件收据之日起15天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四、用途性质:是指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等。 五、本表需如实填写,表中内容不得虚报。 六、填表须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
开发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座落 预售房屋建筑面积 ㎡ 套 项目座落预售房屋栋号 层数 住宅 ㎡ 套 ㎡ 套 ㎡ 套 其 中 商业用房(铺位、商场等) 其它(交通、仓储用房等) 土地是否抵押 土地用途 营业执照号 开发资质证书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 建设工程规划 许 可 证 号 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的批文 预计竣工日期 颁发机关 颁发机关 颁发机关 颁发机关 颁发机关 颁发机关 开户银行 目前已建层数 预售款专用帐号 现场工程进度实勘情况 初审意见: 初审人(签章): 行政执法证号:E 实勘人(签章): 行政执法证号:E 二0一 年 月 日 二0一 年 月 日
复 审 意 见 栏 复审人(签 名): 行政执法证号:E 二0一 年 月 日 备 注 终审人(签名): 行政执法证号:E 二0一 年 月 日 终 审 意 见 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