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调整概算或调整设计方案。 4、招投标及合同签订阶段
重点审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配合甲方做好清标工作、施工合同主要条款等。 4.1招标文件的审核
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全面、准确的表述招标项目的实际状况;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全面、准确的表述招标人的实质性要求;检查采取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标时,其清单是否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填制,是否设定了招标控制价,审核招标控制价是否合理;检查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检查投标保函的额度和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法人代表签章是否齐全,有无存在将废标作为有效标的问题。
A、根据审计局的要求和有关国家和地方规定主要审核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审核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招标程序的合理、合法性;评标、定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B、审核施工招标文件的计价要求、合同主要条款,审核施工投标工程的审批手续、资金来源、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4.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审核
A、审核工程量清单,根据设计要求重点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及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
B、审核招标控制价的计价程序是否合理,编制是否合规、正确; C、审核暂估材料的价格是否正确;
D、检查招标控制价是否超出施工图预算或超过工程概算,分析超出原因,确属超概算情况,及时启动调概程序。 4.3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是否合规
不作为招标小组成员,但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整个过程是否合规。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违规行为处罚制度,是否按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检查开标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检查评标标准是否公正,是否存在对某一投标人有利而对其他投标人不利的条款;检查是否对投标策略进行评估,是否考虑投标人在类似项目及其他项目上的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价;检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低于标底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价;检查中标人承诺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是否先进,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加快速度和降低投资水平;检查对于投标价低于标底的标书是否进行答辩和澄清,以及答辩和澄清的内容是否真实、合理;检查定标的程序及结果是否符合规定;检查中标价是否异常接近标底,是否有可能发生泄露标底的情况;检查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悖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协助做好清标工作
不作为招标小组成员、但独立地审查及分析收到全部招标文件和回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部分,详细分析投标总价、投标单位、非平衡报价,并提供造价方面的标函分析报告,未招标小组提供可比较的标函审核意见。
A、协助审计局做好开标工作、投标单位、评标小组,参加招标小组管理人员到现场监督、见证。
B、分析和审计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并在合理的时间(满足审计局招标进度要求)内为审计局提供详细的投标文件分析报告;包括对招标文件响应性、计算误差、单价分析、总价分析、工期比较、投标资料等诸多方面比较,提供结论与建议,并负责汇总其他顾问单位之意见;编制综合评标供审计局决策参考; 5、施工阶段
严格监督履行施工合同条款,加强工程验工计量,严格控制工程资金使用,按要求出具各种报表;对工程实施中的新增单价急死核定;对工程过程中的现场签证及时计量、计价,确保对投资的动态调整等。 5.1合同实施的审查
重点关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予以实施;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的情况建议相关方及时以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的方式予以补充完善;与工程投资相关的补充协议条款、会议纪要及其它相关计策是否与原合同及招标文件相符等,如有不符和条款,及时予以指出并分析产生原因及对工程投资产生的影响。 5.2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的审查
设备和材料采购审计的目标主要包括:审查和评价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对于审计局自行实施的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主要审查:是否按规定组织招标,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是否通过咨询审核,是否坚持招投标程序合规性及市场竞争
的充分性。对于合同约定由承包方采购的主要装饰材料及设备需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认价的审查:所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品牌、性能是否与设计(或审计局要求)相符合,所申报的材料及设备单价是否与市场相符合。设备和材料采购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检查是否编制了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的依据是否合规、有效,设备、材料供应计划中所编列的各种设备、工具、器具、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和数量等是否与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设计文件相符合,有无编制设计文件和基本建设计划以外的工程物资。 B、检查所拟定的采购地点是否合理;
C、检查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照批准文件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的过程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D、检查采购的批准权与采购权、验收入库、付款、办理退货等不相容职务分离及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各部门之间是否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E、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和工程物资采购供应计划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抽查工程订货单,查看其订货是否与年度计划相一致,有无多购、少购、重购、漏购以及有计划外的工程物资购买合同)
F、检查采购是否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择廉的原则来确定供应方;(重点检查建设单位的工程物资采购是否通过真正意义上的招标竞价,即:评标办法是否已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标过程中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进行,确定的中标单位是否合理、有效,采购价
格是否合理)
G、检查合同签订是否有效,供应商是否为中标单位,合同签订的流转程序是否执行到位符合规定;检查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数量、单价、包装方式、结算方式、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期限、总价和违约责任等条款规定是否齐全、严谨、完整;
H、检查合同内容是否得到全面、严格的履行,合同变更是否合理、有效;
I、检查对新型设备、新材料的采购是否进行实地考察、资质审查、价格合理性分析及专利权真实性审查;
等技术文件,结合有关管理法规,及时对所有提出的设计优化建议和经济比较分析报告,特别针对影响造价的主要因素而出具相应书面意见进行审计。设计阶段的具体工作主要为:
(1)根据北京市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图纸,完成概算文件的审核,设计概算的审核包括编制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部分,为委托方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2)审计设计方案经济的比选结果,包括对主体工程、基础工程等对经济的影响;
(3)审计概算总投资,特别关注其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文件总投资)的情况,为审计局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4)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在概算中未考虑但可能发生的财务支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