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2、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3、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二、离职管理规定
劳动者辞职必须提前30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通知公司,试用期员工须提前3天通知公司。
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书》后立即停止其工作授权,人事行政部随后要对辞职员工进行辞职面谈并完成《员工辞职调查表》调研工作。
辞退员工必须由提议部门需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按流程审批,人事行政部收到审批过的《员工辞退审批表》后向被辞退员工下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督导被辞退者按规定的时限办理完结离职交接手续。
《员工辞职申请表》和《员工辞退审批表》审批程序如下: 部门经理/项目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副总裁----总裁
5、辞职员工必须在提交《辞职申请表》30日内办理完结交接手续,公司或员工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6、员工离职审批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认真审核,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7、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员工自接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8、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一律停止借款。所有此前发生的费用须在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由公司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可按照相关程序报销,统一结算。
9、对于需要办理离任审计的员工,法务审计部应根据人事行政部发出的相关批件或通知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应在员工离职工作存续期内完成。相关员工应积极配合法务审计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对于不配合者,公司将给予严肃处分。
10、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条例》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辞职审批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休假;
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职; 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拒绝公司的工作交接、调查或审计安排或有意拖延工作交接; 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与稳定的留言; 带走公司任何资料、电子文件; 隐瞒工作资料、业务伙伴联系信息。
违反以上情形,公司有权停发其工资、停办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员工工作存续期法定工资及部分福利不变,具体见公司《薪酬福利福利制度》。 12、对于因个人原因未在公司限期完成离职手续办理者,公司将暂扣其工资,并要求其继续完成离职手续办理,但如超过存续工作期限仍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者,公司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三、离职交接程序及部门责任 1、离职交接程序
(1)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所在部门应指定交接人负责将员工所经手的所有工作及相关资料(包含电子资料)、信息完整移交。
(2)办理清欠手续。财务部应审查员工有无欠款,如有则应负责催交或扣除; (3)办理领用、借用物品归还手续。人事行政部应负责收回电脑及胸卡、门禁卡、办公桌钥匙和更衣柜钥匙等及其它借用物品及设备;
(4)办理劳动关系解除、终止手续、签署《离职承诺函》。人事行政部应核定薪酬发放截止日期,收回《员工手册》及其它相关材料,办理各种人事、证书关系转移手续,并监督离职员工签署《离职承诺函》。
(5)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派出机构正、副职人员及财务人员必须由法务审计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
以上所有交接手续必须由相关责任部门或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2、离职手续办理相关各部门责任: (1)离职员工所在部门
在人事行政部下达《员工离职手续清办单》当日指定工作交接人; 停止所有工作授权;
开列工作交接清单并监督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收回离职员工所使用的电脑,并确保硬件完好及工作信息完整; (2)总部人事行政部、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办公室 审查劳动合同履行情况;
审查任职情况,准备任职情况说明材料; 审查出勤、工资、福利状态;
向相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员工数据库清册,将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员工从公司员工名册中除去; 办理辞退补偿,开具离职证明及其它后续事项。 (3)总裁办公室或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办公室
在部门正职或负责人出现离职意向时,在第一时间收回部门公章,封存部门档案; 通知离职员工停止使用办公室,并收回钥匙及其它办公设备; 收回领用的大宗办公用品; 停止胸卡功能或收回胸卡; 收回公车(如配备)。
(4)财务部或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财务部门
审查个人借款情况并负责收回; 审查个人以往费用有无违规事项情况; 接收员工交回的违约金,并出具收据;
接到人事行政部有关员工离职信息后停止其费用报销; 在员工办理完毕所有离职手续后结清其所有款项。 (5)法务审计部
根据人事行政部所发的相关批件或通知对公司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并出具离任审计报告;
监督关键岗位人员工作交接,在必要的时候对关键岗位人员直接交接。 四、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修改、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员工辞职申请表》 《员工辞职调查表》 《员工辞退审批表》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员工离职交接单》 《员工离职承诺函》
员工辞职申请表
姓名 辞职 理由 部门 意见 人事行政部意见 副总裁意见 签字: 日期: 总裁 意见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岗位 提出辞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