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5-13 08:28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20万吨烧碱、16万吨聚氯乙烯、3万吨环氧氯丙烷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O0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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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武汉葛化工业集团公司,1993年经武汉市体改委武体改(1993)56号文件批准,由武汉葛化工业集团公司、武汉市电力开发公司、武汉建设投资公司、武汉市汉口建银房地产开发公司、武汉华源能源物资开发公司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10月被批准为上市公司,通过几次配股、重组,原葛化所有生产和辅助装置已全部进入上市公司。

公司地址为武汉市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31号,位于武汉市东郊边缘,距市中心25km,北滨长江,南接武黄公路、武九铁路、东与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接壤,西与武钢相连,占地158万平方米。

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总资产10亿元,净资产7.6亿元,职工人数4600人。主要生产厂有树脂厂、氯碱厂、有机厂、热电厂、隔板厂、炭黑厂,辅助单位有供水厂、机电公司、计控厂、运输公司,并拥有铁路专用线及自备码头。公司主营发电、供热、供汽和烧碱、PVC树脂、氯化苯、氯化石蜡、蓄电池隔板及炭黑等系列30余种化工产品制造,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氯碱行业的骨干企业。公司热电厂装机能力5万千瓦,年发电量3.3亿千瓦时,生产蒸汽160万吨;主力产品生产规模:烧碱10万吨/年、聚氯乙烯6万吨/年、氯化苯5万吨/年、炭黑2.3万吨/年、蓄电池隔板1亿片/年。

近几年,我国氯碱生产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生产持续增长,产能急剧扩大,氯碱行业良好的经济效益吸引了大量投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氯碱生产企业规模仍普遍偏小。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烧碱产能为10万吨,聚氯乙烯产能为6万吨,由于规模小,工艺技术较落后,已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随着关税的进一步降低及市场的优胜劣汰,企业的主要产品聚氯乙烯有被国家限制发展的危机。为此,祥龙公司根据世界石油市场持续坚挺,国内投资旺盛导致PVC建材产品需求增大,电石法PVC在相当长时间内仍占据我国市场主导地位的局面,结合湖北丰富的盐卤资源,提出企业改扩建构想。

2007年5月,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报拟建设“20万吨/年烧碱、16万吨/年聚氯乙烯、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改扩建工程(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07011126120015)”。建设内容为:

⑴ 20万吨/年烧碱改造扩建工程(新增离子膜液碱10万吨/年)

⑵ 16万吨/年聚氯乙烯改扩建工程(新增悬浮树脂6万吨/年、糊状树脂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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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年)

⑶ 新增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工程

1. 总则

1.1 评价目的

(1) 通过对拟建项目所在地区自然及社会环境现状的调查、项目的工程分析、

环境影响预测和公众意见收集等系统工作,查明该地区的环境现状和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状况以及实施治理措施和评价规定措施后能够实现的污染物削减量,全面分析该项目在建设期和建成投产后环境影响的特点、范围和程度;

(2) 评述项目改扩建的可行性,并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管理的“以新

带老”、“增产不增污”、“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清洁生产”以及武汉城市建设规划等方面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充分论述项目的正效应以及对当地发展的积极影响,并对项目的运行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提出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3)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的特点,对其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提出要求; (4) 为项目的初步设计和环境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 产业政策符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2005年12月2日)规定“12万吨/年以下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和“15万吨/年以下烧碱装置”为限制类。本项目改扩建后聚氯乙烯生产装置生产能力达到16万吨/年,烧碱生产装置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年,不属于目录限制类项目。

1.3 选址的城市规划符合性

本工程所在的葛化集团公司位于洪山区左岭镇,距市中心25km,北面1.5km滨临长江,南靠武黄公路和武九铁路,正东约1km处与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葛店镇)接壤,西与武钢相连,西南约2.0km处为新店火车站,拥有良好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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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码头、铁路运输条件。公司建有自备水厂和电厂,资源和能源供应有相应的保障。

根据《武汉化工新城总体规划》,该地区属于武汉化工新城左岭组团,规划对现有左岭地区的葛化集团等化工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安置主城区内现有化工企业搬迁,消除对主城区的环境影响。并对区内现有的居民拟定了搬迁规划,以满足区内包括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化工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因此本改扩建工程选址于祥龙公司现厂址内进行建设,厂址条件能够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也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选址是合理的。 1.4 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目标 1.4.1 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函[2000]7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和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2006]17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武政办[2006]20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城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见表1-1。

表1-1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要素 环境空气 地表水 环境噪声 区域范围 葛化工业区 长江白浒山江段 葛化工业区 功能类别 三类 Ⅲ类 3类 确定依据 武政办[2006]178号 鄂政办函[2000]74号 武政办[2006]203号 1.4.2 环境保护目标 1.4.2.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企业周边的居民,详见表1-2。质量目标为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三级标准。

表1-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序号 1 敏感目标 左岭镇吕墩村老七屋 与公司厂界的方位距离 树脂厂和运输公司之间 居住人口 150人 备注 第4页

2 3 4 左岭镇吕墩村丛树湾 武化二厂 葛化生活区 树脂厂和热电厂之间 北0.2km 东0.2km 靠近东厂界,树脂200人 65人 6157人 5 葛化幼儿园 厂以北300m、氯碱厂以东300m 120人 6 7 8 左岭福利院 左岭小学 新桥中学 东0.4km 东南1.0km 东南2.0km 40人 750人 750人 规划搬迁至花山镇9 花山镇白浒村 西北0.2km 2522人 白羊村,位于葛化西侧约8km。 10 11 12 13 左岭镇金王村 左岭镇左岭村 左岭镇花园村 左岭镇新店村 东北20m 南0.2km 西南0.5km 西南2.0km 1800人 规划拟搬迁至左岭3129人 1500人 1500人 镇南侧4km的泉井村,距离葛化约8km 1.4.2.2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长江白浒山江段,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总排口下游800m即进入鄂州市江段,排口距离鄂州市水厂取水口仅1.3km,因此需要对该江段水质进行重点保护。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排口下游取水口分布情况见表1-3。

表1-3 总排口下游取水口

规模 序号 水厂取水口名称 与总排口位置关系 方位 (万t/d) 1 葛店镇水厂取水口 葛店开发区水厂取水口 鄂州雨台山水厂取水口 排口下游约1.3km 排口下游约2.8km 排口下游约45km 长江南岸 长江南岸 长江南岸 2 生活用水取水口 工业、生活用水取水口 生活用水取水口 备注 2 2 3 144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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