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河水流量占了八分以上,就可以动手闭塞北流了。可以说司马光的态度是很中肯的,正逢北京留守韩琦质疑修二股河“??原二股及嫩滩旧阔一千余步??今截去八百步有余,则将束大河于二百余步之间??其冲决必矣??设若河门束狭,不能容纳涨水??则二股与北流为一,其患愈大??”,①认为二股河过于狭窄,如果闭塞北流,很有可能造成当年六塔河的后果。可见,韩琦同样认为二股河河道过于狭窄,司马光的“渐进”是有事实依据的,并非空穴来风。
四月,神宗再次派遣司马光与张鞏、李立之、宋昌言等人视察二股河拦水坝并讨论意见,之后,司马光等再次上奏道“所修二股,本欲疏导河水东去,生堤本欲捍御河水西来,相为表里,未可偏废”,②认为应当开修二股河的同时注意北流维修堤防,两者都有重要的作用,不能偏废。
七月,二股河流通畅快,北流水量稍减。张鞏上奏称二股河上下拦水坝都已经经过多次涨水,安稳无事,东流也逐渐顺畅,因此可以闭塞北流了。八月,司马光再次进言表示对回河东流的担心。对于张鞏的言论,司马光还是建议神宗谨慎,须待水流及八分以上再闭塞北流,不然万一出现决堤,那么河北各州军将遭受巨大的灾难。
4.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持急进态度
熙宁初年,在神宗的支持下王安石主政,大力推行变法,意图改变冗官冗兵、财政短缺的局面。同样,对于治河来说,变法派赞同回河工程并且是希望二股河工程能立即见效的,因此是倾向于急进的,此外王安石还出于导河东流后可以灌淤大片盐碱地,增加地力的考虑。神宗曾经对枢密院和政事堂说道“韩琦颇疑修二股”,赵抃怎认为“人多以六塔为戒”,是处于谨慎的考虑,正常不过,王安石则批评说“异议者,皆不考事实故也”③认为他们没有对于事实情况予以调查,神宗因此被说服,同意让宋昌言、程昉修二股河工程。等到二股河占黄河流量十分之六时,张鞏等人建议堵塞北流,神宗对此倾向赞同。熙宁二年八月,神宗想再次派遣司马光、张鞏去视察时,王安石说道“光议事屡不合,今令视河,后必不从其议,是重使不安职也”④当然,这掺杂了党争的偏见,可是迫于王安石的压力,神宗也只能是派遣张茂则单独视察河况。张茂则视察完后称二股河已占黄河的八分,北流也只剩了两分,因此神宗排除了司马光的缓进建议,命张鞏等人治河,闭塞北流。
5.神宗朝回河工程结果
熙宁二年(1069),北流堵塞后,黄河流行二股河,不久,黄河便在许家港决口,大名、恩、德、沧、永静军等地都遭受水灾。熙宁四年(1071)七月,黄河又在大名府第四、第五埽决口;八月,澶州曹村溢流;十月,卫州王供溢流。熙宁五年(1072)二月,朝廷大兴河役,堵塞二股河决口,四月就完成,同时也疏浚了二股河。然而,到了六月黄河就在大名夏津溢流。这时,多次决口的打击让宋神宗对治河失去了信心,他对执政王安石说道:如果黄河再次决口怎么办?再次回河东流吗?黄河在大也不过是一条河而已,不管它的利害,听任它东流或者北流,又如何呢?对此,王安石则出于淤田为利的角度坚持黄河东流。
熙宁六年(1073)十月,朝廷采纳了外监丞王令图的建议,在大名第四、第五埽处开直河,由范子渊等主持进行,黄河再次回归二股河道,但仅过了三年,熙宁十年(1077)七月,在澶州曹村大决口,黄河河道南移,八月,黄河又在郑州荥泽决口,河患日趋严重。
元丰元年(1078),朝廷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堵住了曹村决口,同时南徙的河道回到了北边,朝廷也下诏吧曹村埽改名灵平埽。元丰三年(1080)七月,澶州孙村、大吴、小吴埽决口,元丰四年(1081)四月,小吴埽再次大决口,从澶州注入御河,黄河北流再次恢复了。至此,黄河屡治屡 ①②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一志第四十四·河渠一·黄河上》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276页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一志第四十四·河渠一·黄河上》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276页 ③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一志第四十四·河渠一·黄河上》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276页 ④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一志第四十四·河渠一·黄河上》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277页
回,神宗彻底失望,六月时下诏“东行河道已填淤不可复,将来更不修闭小吴口,候见大河归纳,应合立堤防,令李立之经画以闻,其干涉州县修护城堤,并听立之处分”,①神宗对于治河态度趋于保守,不在主张恢复东流,只是命李立之在北流沿岸修筑堤防,以此来防御河患。然而天不遂人愿,元丰五年(1082 )年的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各有决溢,河患频繁。尤其元丰七年(1084)的元城埽决溢,使得大名、澶州等地遭到了巨大的损失。神宗一生致力于富国强兵,重用王安石及变法派,虽然取得了水利工程方面取得不小成就,同时开垦了大片淤田,但对于黄河本身,却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不得不让人扼腕叹息。
(三)、哲宗朝北流东流之争
早在元丰七年(1084),冀州知州王令图上奏道“大河行流散漫,河内殊无紧流,旋生滩碛。宜进澶州相视水势,使还复故道”,②不过此时神宗再也不提回河东流的事,因此被搁置下来。元丰八年(1085)三月,赵煦即位,是为哲宗。当时小吴决口还未堵塞,大名府小张口又决口,河北各地都遭受了水灾,损失严重,王令图再次上奏建议恢复故道。转运使范子奇则建议修筑堤坝,维持北流,于是北流东流之争再起。
元祐元年(1086)九月,中书下诏令秘书监张问视察河北水事,十一月,张问回复说“臣至滑州决口相视,迎阳埽至大、小吴,水势低下,旧河淤仰,故道难复③”因此张问主张开减水河以减水势,王令图也赞同此意,于是开减水河以分流的议论再起。
哲宗一朝的河议之争是仁宗以来涉及人数最多,范围最大,时间最长,影响最广的一次。其中太师文彦博、右司谏王觌、知枢密院事安焘、王岩叟、吕大防、都水王令图、王孝先、吴安持、李伟等人都力主东流说,而中书舍人苏辙、、范纯仁、王存、曾肇、范百禄、胡宗愈等主张维持北流,反对回河东流。以下摘取几位重要的代表人物简要述说各自的理由。
1.王觌、安焘、王岩叟主张东流的理由
元祐二年(1087),右右司谏王觌上言主张回河东流,他认为黄河为祸有三点:①、黄河一旦泛滥,那么河北地区就会遭受严重的农业灾害。②、黄河北流合御河入海则失去了御河漕运之利。③.塘泊便平陆,几至废弃。所谓塘泊,是自真宗时听从何承矩的意见,由河北诸水聚集而成,东起泥沽海口(今天津一带),西至保州(今保定一带),利用河渠塘泊,设置堡寨,用来抵御辽国骑兵的军事体系。由于黄河北流,塘泊泥沙淤积,几乎成为平地,失去了防御辽骑的作用。
同时知枢密院事安焘也认为东流的意见是正确的,两次上疏建议东流。他认为如果放任黄河北流,一旦河道再次往北,进入辽境,黄河将被辽国所控制,唯一的天险黄河旧不足为恃了,那么黄河以南的河北平原就无险可守了。景德年间澶渊之战的教训还在眼前,希望朝廷以此为借鉴,正如同安焘在奏折中所说的“今欲便于治河而缓于设险,非计也”,④是东流派和统治者希冀回河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王岩叟则历数黄河北流的七大害,是东流派最具代表性的言论,今摘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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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13北京中华书局 1979版第6994页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二志第四十五·河渠二·黄河中》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288页 ③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二志第四十五·河渠二·黄河中》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288页 ④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二志第四十五·河渠二·黄河中》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2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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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一下可知第一条、第四条都是从军事防御角度来说的,认为黄河北流使京都开封失去了依仗的天险,同时也破坏了长久以来的塘泊设施,使得开封府直接暴露在辽国铁骑的威胁之下;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从经济角度来分析,认为黄河北流使得京畿重地以及深州、冀州遭到黄河水患的威胁,朝不保夕,同时黄河合御河入海,大大的减少了御河的漕运之利,更糟糕的是还得支出更多的财税用于疏浚河道。第七条则纯粹的担忧惹怒辽使,使得两国边患再开。
太师文彦博、中书侍郎吕大防都同意这个说法,主张恢复东流。
2.王存、苏辙、范百禄等人的维持北流的理由
元祐三年(1088)六月,皇帝下诏希望继续进行回复故道的工程,并交由三司省、枢密院讨论。文彦博、吕大防、安焘坚持回河东流。范纯仁、王存、胡宗愈则担心工程会耗费财力物力却得不到所希望的结果。王存认为,如今“公私财力困匮,惟朝廷未甚知者,赖先帝时封桩钱物可用耳”②财政赤字严重,都是依靠先帝留下的物资在支撑,且自澶渊和议以来两家一直没有边事,犹如一家人,有什么必要设险呢?王存又举出了耶律德光灭后晋的例子,认为黄河同样为后晋所有,但却照样无法阻挡辽骑,而且现在黄河并未流入辽国境内。因此,实在没有必要杞人忧天。
户部侍郎苏辙三次上疏陈略不可回河的理由。他认为现在所开的孙村河道宽阔尺寸有限,不能容纳黄河东流。况且现行分水之策只会是淤塞的河床增高,结果是两河必定合流。纵使分流成功,那就得各自修筑堤岸,耗费加倍。另外,苏辙对东流一派的主要意见逐条予以否定:1.“御河湮灭,失馈运之利”苏辙认为自从黄河改道合御河入海后,泥沙淤积的过程已经不可逆转了,失去运输之利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如果强行从大名府改道东流,那么已经淤塞的一二百里御河河段如何恢复如初呢? 2.“恩、冀以北,涨水为害公私损耗”苏辙认为这是东流意见者们只见其害未见其利。黄河泛滥固然造成经济损失,但是河水褪去之后有泥沙淤积增加地力的效果。并且现今的东流故道已经是“桑麻千里,赋役全复③”了,回河东流的说法不值得听取。 3.“河徙无常,万一自契丹界入海,边防失备”,“恐河复北徙,则海口出契丹界中,造舟为梁,便于南牧”这两条都是一个意思,东流派担心黄河改道进入契丹境内,中原失去天险。但据苏辙所知,辽国地势为北高南低,并且以北没有河道了,加上现今北流出海口深浚,河道势必不会移动了,这个说法也不值得听取。
曾肇亦多次上疏不能回河,认为近年来河北、京东、淮南多次遭受天灾,民力不足。光是开减水河就要调集诸路民夫,这将是民力所不能承受的。
正值范百禄考察东西二河,也认为东流地势高于北流,黄河北流乃是水性的自然选择,所以回河绝不可行。他认为:假如休养民力五六年,沿河准备材料,疏浚河道,一旦河道自然逆转,那么就可以动工开修减水河分流,减轻涨水的危害。客观来说,范百禄的方案是比较谨慎的,虽然不会立即减轻水患,但也不会如同六塔河般造成大害。元祐四年(1089)正月乙亥,朝廷下诏停止回河与减水河工程,争论告一段落。不久,元祐四年四月,尚书省再次上奏请求回河东流,对此朝廷再次下诏令范百禄、赵君锡逐条规划利害上报。
范百禄在这样的情况下巡视了黄河独流口至界河,旋又到东海口,仔细观察河流形势后称朝廷对于黄河所担心的黄河改道北徙完全不用担心,而对于淤坏塘泺的情况则是作出“塘泺有限辽之名,无御辽之实”④的结论。范百禄称黄河自元丰四年北流后,河道扩大,河床也加深,经过八年不停 ①②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二志第四十五·河渠二·黄河中》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290页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二志第四十五·河渠二·黄河中》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292页 ③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二志第四十五·河渠二·黄河中》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293页 ④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二志第四十五·河渠二·黄河中》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296页
的冲刷,河水入海的速度非常快,因此黄河改道可能性不高,中国也不会失去黄河天险。对于淤坏塘泺的说法,范百禄亲身试验“浅足以褰裳而涉,深足以维舟而济”①可见现今的塘泺其实早已淤积,失去了防备辽骑的作用。另外,沧州等地的塘泺,早在商胡决口是就已经淤平,四十二年来未曾见辽骑南下,人们对此也没有深以为忧。所以尚书省所担心的状况可以说是多虑。
3.哲宗朝治河措施的议定
自元丰四年(1081)小吴埽决口以后,朝廷曾多次派遣使者巡查黄河河况,其中有李立之、王令图等人。哲宗即位后,河患频发,朝廷更是连年派遣官员巡视黄河,但是对于如何治理黄河却是各有各的看法,互相争论了许多年却一直没有定论。元祐四年(1089)七月,都水监进言再开减水河以分流的政策。八月,苏辙上奏再次陈述不可回河。苏辙认为夏季之交本就是雨水泛滥的季节,河水由孙村溢出东行本就是常年有的事情。若是借助二股河分流不无大碍,但是水官李伟借分流之名行回河之事,在这个河水溢涨的时间段开工简直如同儿戏。但是苏辙没有反对分流的意见:“至于开河、进约等事,一切毋得兴工,俟河势稍定然后议”②由此可以看出北流派遂不主张回河东流,但其实在开二股河以减水的问题上已经妥协。
同时,李伟上言请修减水河同时准备回河东流“因引导河势,岂止为二股同行而已,亦将遂为回夺大河之计”,③亲政的高太后及两府最终同意李伟的治河方案,着手恢复东流。
4.哲宗朝治河工程结果
元祐五年(1090)二月,亲政的高太后下诏开修减水河,不久因为旱情而又停修。不久,苏辙上疏称其今年(元祐四年苏辙出使辽国)出使契丹是回到河北诸县时,百姓听闻朝廷停办回河工程,都欢呼鼓舞,而民间私下议论回河工程必定会停止。因此苏辙请求罢免吾安持、李伟都水监的职务。九月,苏辙又上疏请求撤去修河司,罢免李伟,否则不免河流不能顺流,两岸居民将无法安居的下场。
元祐八年(1093)二月,朝廷听从都水监的意见在北流河道修筑软堰,门下侍郎苏辙指责都水监以修筑软堰为名实际上修筑硬堰,从而回河东流。十二月,监察御史郭知章视察黄河后发现北流之战黄河流量的十分之二三,因此建议闭塞北流。
绍圣元年(1094)吴安持因为治河八年不见成效,由王宗望代替。王宗望力主回河东流,请求朝廷建筑七十里金堤,是以黄河恢复故道,同时修建提坊、疏浚河道。很快朝廷采纳了王宗望的意见并实施。同年,回河工程完成,北流河口尽被堵塞,黄河回复东流。
然而,仅过了五年,黄河于内黄口决口,东流就断绝了,关于东流、北流的争论随之沉寂了。哲宗也下诏“大河水势十分北流,以其河事付转运司,责州县共力救护堤岸④”吴安持、李伟也被贬官流放,回河工程宣告失败。
三、北宋治河所取得的成果
北宋仁宗、神宗、哲宗的时期的三次东流、北流及治河工程可以说是跌宕起伏,窥其治河结果也是不尽人意。但是当我们以辩证的眼光看待这时期的治河措施,可以发现其实有很多可取之处,尤其突出的是王安石变法期间的淤田建设,在黄河河患多发期内,客观上促成局部水患的改善,把黄河水沙的利用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①②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二志第四十五·河渠二·黄河中》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296页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二志第四十五·河渠二·黄河中》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298页 ③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二志第四十五·河渠二·黄河中》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299页 ④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三志第四十六·河渠三·黄河下》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309页
所谓淤田,是指截含有大量泥沙等杂志河流的河水来灌溉农田,利用河水浸润土地,同时依靠水中的淤泥来改善瘠薄的土质以此增加土壤肥力的一种做法。这种做法,在沈括的《梦溪笔谈》中已有记载,并且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熙宁二年(1069)十一月,随着北宋朝廷颁布农田水利法(农田水利利害条约),利用黄河河水(干流、支流等)进行淤田的活动也进入高潮。而这项活动得到开展也与神宗的大力支持分不开。在熙宁五年宋神宗在表现出对治河缺乏信心时,王安石正是以“修二股,费至少而公司田皆出,向之泄卤,俱为沃壤”①为理由给宋神宗以继续回河东流的决心。根据《中国水利史稿》对熙宁时期的淤灌情况进行的统计,北方以黄河为中心的淤灌活动就进行了33次,灌面积多的可达一百五十万亩,数量十分可观②。这时期的淤灌不仅限于黄河及支流,还包括京东、京西、河北等地区,这种大规模的淤灌是绝无仅有的:水灌淤泥造田有一万零七百九十三处造良田三十六万一千一百七十八顷。另外由于淤灌使得地力增加,农作物产量增加,淤出的官田受到人们争相购买,以至于官府把淤田按品质的好坏来定价。淤田的兴建无疑给熙宁年间财政的收入增加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是整个北宋时期治河中所取得的十分重要的成果。
四、限制北宋治河的因素
北宋治河过程中,无疑有许多因素限制着中枢的决策。其中经济、政治、军事方面是献策者们考虑最多的。 (一)、经济因素
北宋时期黄河中下游的河北地区一直是朝廷的财政税收重地,而黄河的泛滥直接影响了财政收入,同时,水灾对民力、物力的破坏也是巨大的。每次河患发生,政府都得拨钱发粮,组织减灾,同时调运民夫,堵塞决口,河患与治河就如同一个恶性循环一般。早在宋太祖时期,就已经由每年春天发动民力修河的惯例,民夫的数目也不在少数:天圣元五年(1027),宋仁宗发诏堵塞滑州决口就发动民夫三万八千,士兵贰万一千,钱粮五十万,第一次堵塞商胡决口,仅仅是埽岸的草料就得花费一千八百万,调动六路一百多和军州,基本上是倾尽全国之力了,再加上筑堤、湖堤、开减水河、疏浚河道等等的费用,那么就可以想象所需要的财力、物力、人力是多么的庞大了。元丰元年时都水监上言请求朝廷拨款二十万缗给沿河各路州县用以购买草料以备万一,后来到位的只有十万缗,并且再三叮嘱“非朝旨及埽岸危急,毋得擅用”。③同时,朝廷也因多次财政不足而暂停修河或者堵塞决口,以待民力恢复后动工,难怪乎每次朝廷回河都有大臣考虑到财政因素而反对河工。
黄河北流后,合御河入海造成了漕运上的困难,更严重的是,泥沙的淤积令御河的漕运作用不断减小甚至是负增长。哲宗时期东流派的一个重要的回河原因就是由于御河失去漕运之利,王岩叟就说道“河北转运司岁耗财用,陷租赋以百万计”,④为了恢复漕运的利益,回河是势在必行的。
因此,在北宋治河过程中,经济原因一直限制是朝廷治河的重要因素。
(二)、政治因素
限制北宋治河的因素无疑就是党争,加上北宋统治者恪守祖宗之法实行“异论相搅”的政策,使得治河政策一直都处于难产的状态,也必然出现了东流、北流的争论。仁宗以后,北宋政坛党争日趋严重,同时随黄河河决、河溢的频繁,北宋朝廷在讨论治理黄河的政策时往往掺杂了党争的偏见。比如第一次东流北流之争时,欧阳修反对回河东流,但当任时宰相富弼、文彦博与其立场不同,掌 ①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二志第四十五·河渠二·黄河中》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282页 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编写组《中国水利史稿》(中册) 水利电力出版社 1987年版第119-121页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二志第四十五·河渠二·黄河中》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285页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十二志第四十五·河渠二·黄河中》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22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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