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法课后复习题
第一章 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
简答:
一.宏观调控法的概念
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缺陷,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增长而综合利用各种法律手段调控经济生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确定调整手段的目标因素和手段因素
目标因素:取决于国家不同时期的宏观调控目标 具体为:A. 经济增长——又好又快,平稳快速增长 B. 物价稳定—— 或稳定货币,供需关系 C. 充分就业
D. 国际收支平衡——贸易顺差与贸易逆差均不可过大 手段因素:主要有两种手段-----计划指导、计划诱导 具体为三种模式
A. 以货币调控手段为主,财政调控手段为辅 美国 适用于金融市场比较发达 B. 以财政调控手段为主,货币调控手段为辅 日本 财政收入比较丰厚 C. 以计划和产业调控手段为主,财税金融调控手段为辅 中国 以上两种都不发达
D. 综合手段:计划调控;产业调控;财政调控;货币调控;储备调控
三.调整对象及体系结构
调整对象-----宏观调控关系
具体表现为:以计、产、财、金关系为主,价、储等为辅。 体系结构,依调整范围可分为:
A.基本法,即总则,包括:立法宗旨、调控目标、手段、调控范围、基本原则 B.专项法,分为四大调控法:计划调控法,产业调控法,财税调控法,金融调控法
四.基本原则
含义:是贯穿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准则 具体原则:体现经济法的“绩效”、“适度”、“法定”原则,又要有自己的特色 A.总体平衡与结构优化原则(最基本的)
B.调控法定原则,包括:主体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
C.调控适度原则,要求适应市场发展规律:应促进市场调节功能的发挥,不得冲击、削弱;尊重客观规律,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不得直接干预经济组织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D.效益原则,最终目标是激励、促进、保护市场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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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体分类
1)含义:宏观调控主体是指参加宏观调控法律关系,享有权力(利)并履行职责或承担义务的组织体或个人。
2)类型:A. 法理上:调控主体、受控主体 B. 现实载体:
调控主体:主管部门——国务院;职能部门——财政部、央行、发改委 受控主体:——市场主体
3)资格取得:A. 调制主体:依据宪法在内的各种法律的授权 B. 受制主体:民商法;经济法
六.主体行为及分类
1)含义:宏观调控法律关系的主体有意识的、自觉的活动。
A. 宏观调控行为:国家对经济运行从总体上的调节、控制的国家活动。 B. 受控行为:受制主体的对策行为的一种,针对调控行为进行的博弈活动。 2)分类: 调控行为:
A.根据行为的实施方式: 调控立法行为(包括立法)、调控执法行为
B.根据行为的层次: 基础性行为(行政职能角色行为,隐藏高层次的调控博弈) 高层次行为
C.根据行为的角色 : 决策行为、非决策行为
D.根据主体数量: 单方调控行为、多方调控行为 E.根据主观能动性: 积极调控行为、消极调控行为
现实表现为:决策行为、引导行为、协调行为、诱导行为(利用经济利益,如汇率、利率、税率)、限制行为、监督行为(统计、审计、预算、两会报告、国民经济报告) 受控行为:
类型:选择性行为、强制性行为;基础性行为、高层次行为;积、消;单、多。 现实表现:遵从、不遵从、合法规避
七.主体权力的表现 1)调控主体的职权:
A. 行权方式上:调控立法权;调控执法权
B. 内容上:计划调控权;产业调控权;财政调控权;金融调控权;储备调控权等 C. 结构上:宏观经济决策权;宏观经济协调权;宏观经济引导权;宏观经济诱导权; 宏观经济限制权;宏观经济监督权;宏观经济强制权 D. 国家控制程度上:
必控权:税收征管、货币发行、财政预决算、货币政策制定?? 可控权:信贷调节、价格调节、工资调整、直接投资,经营权 2)调控主体职权特征:
A. 法定性 B. 不可让与性(连续性)C. 职权行使手段与方式的综合性 D. 职责的统一性 3)宏观调控主体的职责:权责统一
与职权相对应,在每个职权前加上“必须依法”即可 4)受控主体的权义结构:
A. 权利:自主选择权(选择遵从或?);决策权(博弈决策、自主决策);监督权(监督调控行为、有权建议、请求赔偿);建议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控告、申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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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权利特性:针对性;可选择性;角色意识不明显;普遍性(主体普遍有6种权利) C. 义务: 针对调控的选择权必须合法、守法; 必须接受强制性调控; 针对决策权,不得从事违法的博弈活动;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
论述:
一.宏观调控权及其配置 P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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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民经济计划调控法律制度
1、简述国民经济计划的概念、特征、分类
1)概念:A. 计划:人们在行动以前预先进行的设计、规划或筹划
B. 由国家制定并负责实施的未来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它是部署、规划、安排和 调控未来国民经济运行的行动方案。
2)特征:A. 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必须以信息掌握为基础) 体现 B. 预测性——未来的战略目标
C. 综合性——考虑经济运行的各个方面 、运用因素、方法、手段 可 行 D. 法定性——主体、程序、职权、形式
性 E. 组织性——制定、实施是在一定的组织主持管理下进行的
3)分类:A. 期限:长期计划(十年以上)、中期计划(五年规划)、短期计划
B. 范围:中央计划(全国性的整体计划)、地方计划、基层计划 C. 手段效力:指令性计划(必须完成的)、指导性计划 D. 内容:工业计划、物资计划、农业计划等等
2、论述计划调控的必要性、可行性
1)必要性:A. 市场缺陷,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市场无法解决 B. 市场局限:要依靠政府的力量去克服 2)可行性:——由计划调控的功能决定
A. 计划调控本身具有的功能,在宏观上能为国名经济运行指明方向与目标 B. 预测与引导的功能
C. 政策协调功能,微观上能与其他政策手段相结合 D. 保障平衡功能,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平衡
3、简述国民经济计划法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调整国家为了克服市场缺陷在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计划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特征:1.国家意志性(国家介入经济生活的方式) 2.内容整体性,普遍性 3.手段综合性、协调性
4.调整方法体现:指导性、间接性
自 5.兼具实体法与程序法的重要性
身 特 6.法律形式多元性 征 7.显著的政策性
4、简述国民经济计划法的主体及权责结构 [重点]
1)主体:通过体制法(宪法及相关法律,如组织法)实现授权;国家通过3个层次完成: A. 国务院——主管部门,经过人大批准
B. 职能部门——国家发改委、中央银行、财政部 C. 相关部门
主体的资格的取得 具有多维性, 身份的多维性(行政主体、调控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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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权:A. 人大:审查、批准、监督、检查
B. 国务院:a. 主持国民经济计划的编制与实施;[主持权]
b. 审批权,审批中央及专项国民经济计划与行业计划 [审批权] c. 领导监督计划的职能机关 [领导与监督权] C. 职能部门:a. 负责国民经济的统计工作 【统计权】
b. 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草案 【编制权】
c. 负责则国家计划的实施,提出国家计划方案【实施权】 d. 参与国家有关职能机构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方案的制定 具体 e. 依照有关规定实施重要的计划项目 实施 f. 依法行使的其他职权 权 D. 相关部门:配合职能部门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计划 (消极权利); 建议调整计划,但无权直接调整 (积极权利;调整建议权) E. 地方计划机关:人大、政府、职能部门、相关部门、基层
5、简述国民经济计划法的目标制度
1)含义:国民经济计划的目标是计划所要达到的战略目标,是计划要达到的目的。 与宏观调控目标一致,是决定宏观调控的手段因素及目标因素。 2)内容:A. 促进经济增长 B. 稳定物价 C. 充分就业 D. 国际收支平衡
6、简述国民经济计划法的任务制度
1)含义:是国家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是战略目标的保障。
2)内容:A. 制定产业政策(目标) B. 经济稳定增长促进任务(最重要的任务) C. 反经济周期 (控制经济过冷或过热)
7、简述国民经济计划法的指标体系制度
1)含义:是指标、目标、任务的量化结果。
2)量化指标分类:A. 计划反映的内容——数量指标VS质量指标 B. 计划表现形式——实物指标VS价值指标
C. 反映问题的繁简程度——综合指标VS单项指标 D. 所起的作用——考核指标VS核算指标
E. 管理性质(强制性程度)——指令性指标VS指导性指标
8、简述国民经济计划法的制定程序 (学姐笔记)
1)由有关部门提出计划调整的理由并如实提供说明 2)由相应的计划审批机关确认所发生的实际情况
3)又该机关将确认的实际情况连同计划调整的意见移交计划制定机关进行调整 4)提交给相应的审批机关进行审批 5)交由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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