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私募投资基金 期货投资操作备忘录
年 月 日
1/23
甲方(基金管理人):XXXX投资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北183号大都会广场17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丙方(期货交易经纪商):XXXX期货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2/23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正公平、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由甲方管理、乙方托管的XXXX私募投资基金(下称“本基金”)选择丙方交易通道参与期货投资(含期权,下同),在期货投资、交易、资金划拨、结算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开展诚信合作。为明确三方在基金资产参与期货投资方面的营运流程,特签署本备忘录,供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本备忘录所使用的表述含义如下: 1、甲方(基金管理人):指XXXX投资有限公司; 2、乙方(基金托管人):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丙方(期货交易经纪商):指XXXX期货有限公司;
4、本备忘录:指由XXXX投资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XXXX期货有限公司签订的《期货投资操作备忘录》;
5、本基金资产:指《XXXX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所指的基金资产; 6、期货结算账户(即“托管专户”):指乙方在具备期货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为本基金资产开立的存款账户,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资产投资于期货的出金和入金;
7、 期货保证金账户:指甲方以基金名义在丙方营业部开立的用于存放基金资产期货保证金的账户,其用途包括出入金、支付期货交易结算款和相关费用等,期货保证金账户对应唯一的期货结算账户;
8、期货公司客户保证金账户:指期货公司根据法规规定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的用于存放和管理客户保证金的专用存款账户
9、期货交易编码:指甲方以基金名义通过丙方向相关期货交易所申请开立的相关期货市场的交易编码;
10、权益:指期货保证金账户的权益,具体计算方式为“期末权益=期初权益+入金(-出金)-手续费+平仓盈亏+持仓盯市盈亏”;
11、入金:指本基金资产从期货结算账户向期货保证金账户划入资金; 12、出金:指本基金资产从期货保证金账户划出资金至期货结算账户;
3/23
13、风险度:持仓保证金/客户权益*100%;
14、期货交易所:指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等依法设立的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
第二章 总则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特殊单位客户交易编码管理业务指南(中金所)》及《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为保障本基金资产在参与期货业务中的安全,明确甲方、乙方和丙方在该业务营运中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乙方、丙方本着相互监督、相互协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遵守本备忘录。本备忘录仅限于本基金资产参与期货交易所内期货交易的情形。
鉴于甲方与乙方及基金投资人签署了本基金资产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由甲方代表本基金资产与丙方签署《期货经纪合同》,甲方全权负责期货交易指令下达,乙方根据本基金资产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本备忘录约定,根据甲方的指令进行资金划拨;丙方根据本备忘录约定为本基金资产进行资金划拨和数据传输等事宜。
第三章 账户开立
1、乙方负责在具备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为本基金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在本备忘录中,乙方为基金资产开立的托管账户作为本基金资产的期货结算账户。
2、甲方应在丙方处为基金资产开立期货保证金账户,并在账户开立完成后告知乙方,甲方应在第一笔银期转账交易前书面告知乙方期货保证金账户密码,如发生密码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期货保证金账户和交易编码开立后,丙方负责将期货保证金账户信息和交易编码信息书面通知甲方及乙方。
4/23
3、甲方向丙方营业部提出开立期货交易编码申请,丙方营业部向相关期货交易所申请开立的相关期货市场的交易编码,并于产品运作前3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甲、乙双方期货保证金账户信息及本计划资产期货交易编码。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变更本基金资产的期货结算账户和期货保证金账户;未经甲、乙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单方面受理甲方或乙方关于变更期货保证金账户对应的期货结算账户的申请、不得办理期货保证金账户下挂其他非乙方开立的期货结算账户。因一方未严格按照本备忘录执行可能给基金财产或其他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全部承担。
5、丙方负责完成基金资产期货交易的清算交收工作,交由丙方负责清算交收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期货保证金账户及期货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期货合约等)及其收益,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6、期货保证金账户余额以及本基金资产期货交易清算款以丙方提供数据为准,丙方应对期货保证金账户余额以及本基金资产期货交易清算款的准确性承担责任。
7、丙方对期货保证金账户内的权益不支付利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市场惯例发生变化时,当事各方再另行协商。
8、丙方应确保本基金资产期货保证金账户内保证金的存管安全,由于丙方过错导致的本基金财产损失及给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相关责任。非因丙方原因引致的,丙方负有协助追讨的义务。
9、如本基金相关期货账户、保证金账户被有权机关采取司法查询、冻结或扣划措施的,甲、丙双方均应及时告知乙方。
10、如本基金增加其他投资品种的,在交易前,甲方需联合乙方、丙方就相关交易进行系统测试(包括托管估值系统及管理人或其外包机构估值系统),经甲、乙方共同出具测试通过函件后,丙方方能为本基金开通相关投资标的的交易权限。
第四章 资金划拨
1、乙方接受甲方的资金调拨指令,乙方根据备忘录的约定审核无误后可通
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