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合作协议
甲方:太原伟业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创享天地12层 电话: 传真: 乙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在“魔售”经纪人平台上公示的项目推荐购房客户,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前述委托,现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总则及合同范围
1、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按甲方确定的销售条件为甲方公布“魔售”平
台上的房源进行分销;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仍可自行或委托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在中国境内为上述房源推荐客户。
2、乙方负责推荐客户的房源范围,以魔售平台公布的房源为准。
第二条:本合同的履行期限
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履行期限届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委托乙方推荐客户,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渠道合
作协议。
第三条:甲方的职责
1、甲方承诺平台中公示的物业之权属状况清晰,且甲方有权委托乙方推荐客户。 2、甲方应将房源详细信息(即房型图、项目介绍等)在魔售平台中进行公示,并保证
不定期进行项目培训;
3、甲方应当派专员与乙方的专案人员进行对接,接待乙方推荐客户并进行洽谈。 4、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发生与平台公示房源销售有关的事宜的变动,应及时在
平台中通报。
5、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内,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客户,不得非甲方名义与客户签订
任何销售房源有关的合同或法律文件,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四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专案人员只能负责乙方自有的客户的推荐。
2、乙方推荐客户需在甲方人员的带领下参观模型、样板间及工地现场,同时仅允许一
名乙方人员陪同。乙方人员不得在无客户看房的前提下,在销售现场逗留,不得在包括销售现场在内的客户禁区获取客户资源。
3、乙方应当利用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门店推广本合同约定的“分销房源”,尽可能合理
地扩大客户渠道。
4、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买受人签订认购书和销售合同。
5、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本合同约定进行推荐和宣传,不得夸大、隐瞒或虚假
承诺该房源的相关信息,否则因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因此受到经济利益上的损失,则乙方应对甲方实际发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内,乙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分销房源”的任何推荐、宣传行为
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若因乙方工作人员推荐、宣传行为不
当而引起的销售争议,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
7、乙方有违反上述职责的行为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
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销售价格
1、分销房源的各阶段销售价格经甲方确认后,以甲方向乙方出具且经甲方签章确认的
书面报价为准。若分销房源的销售价格有调整的,甲方应及时在平台中进行变更和通告,乙方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向外推荐。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乙双方应确保各自的销售人员利用统一销售价目表、折
扣或优惠(若有)及付款方式等销售条件向客户进行推荐。 第六条:佣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支付乙方的佣金计算比例,按经纪人平台中各项目公示的佣
金比例为准。
2、佣金支付条件:双方同意,乙方于本协议项下的佣金,待“分销房源”项目开发商
向甲方支付乙方推荐客户所购房屋之代理费(以下简称“代理费”)且甲方已确认款项到账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开发商分期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的,甲方应按同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直至付清为止。
3、佣金支付时间:双方应每月按上述条件核实乙方推荐客户成功的房源,对于达到佣
金支付条件的房源,甲方在乙方符合上述结算标准的次月,向乙方支付佣金。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内容为“服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乙方未提供发票导致甲方迟延支付佣金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买卖合同》签订后,若因买受人原因导致《买卖合同》解除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
付任何佣金;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佣金的,乙方应于《买卖合同》解除之日起五日内将佣金全部退还甲方,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其他房源佣金中直接抵扣上
述乙方应退还的佣金。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订。本合同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有需要,双方可在本合同条件下另立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发生争议并无法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签章后即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八条:账户信息 1、 2、 3、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名称: 账号: 开户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