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外科医师开具的医嘱及处方总结分析及评价
为提高处方、医嘱的用药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骨外科2014年第二季度中每月分别对住院患者的处方和医嘱进行检查,现在将检查结果总结如下: 三、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经一季度学习整改,本次检查制度熟知明显提高; 2、开具处方时患者身份信息准确,存在漏签名。 3、护士对医嘱均能进行核查,记录,准确后执行。 4、处方集医嘱合格率》95%。 改进措施:
1、 临床科主任要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科内学习,进一步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用药行为。
2、对开具的处方进行严格核对,特别是医师签名处,要能正确识别。
4、 医师在开具处方后要认真检查,特别是患者的重要信息由无齐全,无误后,才能发出。
骨外科 2014年3月24日
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 患者安全
3.2.2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士应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 3.2.2.1
有紧急情况下下达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C】
1.有只有在紧急抢救情况下方可使用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2.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述确认,双人核查后方可执行。
3.下达口头医嘱应及时补记。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需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医生下达口头医嘱I
护士复诵一边 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 实施治疗护理 保留空安瓿 记录口头遗嘱内容 医生补开遗嘱 护士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