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SF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四川SF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公司管理水平, 使之日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发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人事管理相关工作事项均需参照本制度办理。
三、综合部是招聘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各相关工作事项。
第二章 员工聘用、任免与调配
四、公司将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理念,面向社会公开、公平招聘。 五、公司各职位聘用、任免权限规定如下:
(一)公司主管(含主管)以上中级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招聘,公司综合部配合,报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二)公司主管以下骨干员工由公司综合部具体实施招聘,公司相关部门配合,报公司执行总经理审批。
(三)公司主管以下普通员工由公司综合部具体实施招聘,公司相关部门配合,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六、聘用基本条件
(一)员工年龄要求在18-55岁之间,身体健康,举止文明。 (二)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水平及专业知识。
(三)夫妻或亲属原则上不得在同一部门上班,特殊情况由公司统一合理调配; (四)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务实,热爱物业服务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七、招聘程序
(一)本招聘程序仅适用于公司主管以下人员的招聘。
(二)员工的招聘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编制、名额进行,各部门增加人员须向综合部提出用人计划,经执行总经理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会签批准后实施。
(三)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申请表》,并附上工作简历,职称证书、最高文凭、身份证等复印件、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三)、综合部组织面试,专业技术人员须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符合条件者将应聘资料按各职位招聘权限上报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批准录用后,由综合部安排到岗位工作。
八、公司新进普通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公司骨干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无条件即时辞退。
九、试用期满后经所属部门与综合部共同考核合格者将成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十、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动员工,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十一、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动员工时,主管(含主管)以上应报公司执行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下应报公司分管副总批准。
十二、跨区域调迁由综合部开具调迁通知,奉调员工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作交接单,经综合部审批后,按规定时间凭调迁通知前往调入部门报到。如员工未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一律按旷工处理。
十三、每月20日之前调迁的员工其工资、福利计入迁入部门并按迁入部门标准发放,每月20日之后调迁的员工其工资、福利计入原所属部门并按原所属部门标准发放。
第三章 培训管理
十四、培训是公司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五、培训类别:
(一)按师资来源可分为: 1.外部培训 2.内部培训
(二)按组织部门可分为: 1.公司级培训 2.部门级培训 3.自我培训
(三)按是否付费可分为: 1.付费培训 2.免费培训
十六、培训方式有讲解、观看视频录像、外出参观、实际演练、讨论漫谈、读书等形式。 十七、公司综合部应于每年12月25日之前,拟定完成下一年度《物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执行总经理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审批。
十八、公司各项培训活动原则上应严格按照《物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执行,并接受集团审计部的监督。有临时公司付费培训要求的需上报执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十九、公司员工均需接受公司的职前及在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予转正及晋升,直至补考合格为止。
二十、员工接受外部培训,其费用由公司报销的,取得的培训证书须交由综合部代为保管一年。一年内因员工个人原因离职或违反公司纪律被辞退,需返还公司代为支付的培训费用。
二十一、参加付费培训的员工,其费用由公司报销的,在培训完毕后必须在公司服务1-2年(视报销金额而定),未满服务年限而辞职的员工需返还公司代为支付的培训费用。
二十二、新员工入职培训分公司制度文化培训及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公司制度文化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时间进行。岗位职业技能培训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员工报到后的前两天安排实施培训。
二十三、公司按照《物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开展的各项日常、专题培训活动,各目标受陪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凡因故需请假的,须在培训前电话或书面告知综合部,未经同意而不参加培训者,按公司考勤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处罚。
二十四、员工参加公司培训考核后取得的成绩,可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原则上培训考核未能通过者不具备年度评优资格。
第四章 薪酬及福利
十七、薪酬管理原则:
(一)市场原则:以人才市场和地区同行业薪酬趋势作为公司制定薪酬政策的基础,确保在人才市场的竞争力。
(二)价值原则:根据各个岗位在公司相对价值和岗位任职者的胜任能力确定员工的月固定工资,按照“以岗定级,体现差异,以级定薪,拉开差距”的原则,关注关键岗位和关键人才。
(三)绩效原则:按照“以绩定奖,突出贡献”的原则,根据公司、部门和个人绩效确定员工绩效工资和特殊奖励,鼓励高效率和高质量的绩效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分类原则:根据不同类别人员制定不同的薪酬结构和水平,明晰价值创造特点、鼓励职业发展。
十八、薪酬构成:公司付给员工的“薪酬”是指:员工通过自身劳动,完整履行岗位职责及对企业的贡献而获取的全部货币性收入,包括月固定工资+可变工资二项之和。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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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固定工资=月基础工资+职级工资+工龄工资三项之和; (二)可变工资包括绩效工资、特殊奖励、年终奖
其中绩效工资仅适用于公司项目经理及各项目主管,公司根据双月品质考核结果和所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发放。其计算方法及发放时间可参见《双月品质考核方案》和《年度目标责任书》
特殊奖励是指因个人或集体工作业绩突出或符合公司相关奖励制度所给予部门或个人的特别现金性奖励。包括:各类年度和半年度奖项及获得通报表彰后的一次性现金奖励。
年终奖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在年终综合考核合格后,由总经理以发红包方式发放; (1)年终奖发放条件:员工一年内工作努力,遵纪守法,无重大失误。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或扣发年终奖: 1.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公司辞退的;
2. 工作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3. 职权范围内或上级安排布置的单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 4.年终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5.全年事假、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 (三)试用期工资
1.正式工资在3000元以内的,试用期工资在正式工资的基础上扣减200元发放
2.正式工资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试用期工资按扣减正式工资的10%(百元为单位去尾取整)发放。
十九、公司支付给员工的薪酬收入为税前收入,员工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十、发薪日期和支付方式 (一)月固定工资的发放:
月固定工资以自然月度为单位分12个月发放,月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10日支付上月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公司将在每月付薪日前将上月薪金转入以员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存折帐户内或以现金支付。
骨干员工标准日工资额等于员工当月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 非骨干员工标准日工资额等于员工当月工资总额除以30天。 (二)绩效工资的发放:
试用期员工:年度考核周期内仍处于试用期员工,不参与当年度绩效工资的分配;年度考核周期内已转正员工可参与当年度绩效工资的分配,但不包含试用期时间段。
无试用期员工其绩效工资从正式入职之日起计算。
转岗员工:在公司内部转岗的员工可参与年度绩效工资的分配;年度考核周期内,转岗时间小于三个月员工的绩效工资可以参照原岗位考评结果分配,转岗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参照由原岗位和新岗位综合加权后得出的考评结果进行分配;非同级转岗绩效工资按同所属级转岗的服务时间比例方式进行分配。
离职员工:年度考核周期内提出离职申请的人员,视同自行放弃参加公司当年度绩效考核的权利,公司不予支付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周期内被公司辞退人员,公司原则上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以月度和年度两种形式发放,月度绩效工资在双月品质考核后随上月固定工资一同发放;年度绩效工资在次年春节前由公司转入以员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个人账户内。 (三)特殊奖励的发放:
根据经批准的考评结果、奖励机制和分配方案发放。 (四)薪金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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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时调薪
(1)因转正、职位变动、处罚、奖励而进行的调薪,属于即时调薪。 (2)转正调薪自转正之日次月执行,其他即时调薪依据审批意见执行。
2、年度调薪:每个年度公司将根据市场动向和公司经营结果确定年度工资调整幅度,并根据个人绩效对员工薪酬水平进行调整,具体时间、操作办法按集团人力资源部通知执行。
3、员工薪酬调整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4、特殊期间的薪金给付
(1)员工在工伤假期间,公司按国家和政府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发放员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或者工伤津贴。
(2)公司规定医疗期内的病假,病假期间按日减半计扣月固定工资;在公司规定医疗期外的病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公司停发员工病假期间薪资,按公司当地当年最低月工资标准发放员工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发至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为止。 (3)员工在事假期间无薪。
(4)员工在年休假、婚假、看护假、丧假、奖励假、学习假期间月固定工资照发。 (5)员工在产假期间,公司按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发放月固定工资,无绩效工资,但由劳动保障部门支付的生育津贴归员工本人所有。
5、企业工龄计算办法
(1)企业工龄计算:员工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工龄。 (2)如属集团内调动,工龄连续计算。
(3)如属辞职后返回公司工作,可按扣除在集团外工作时间的累计工龄计算。 (4)当年工龄截止日为当年的12月31日。
二十一、员工福利
(一)员工社会保险参照集团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实施方案》执行,员工(除骨干员工外)自愿放弃缴纳保险,申请领取保险补助费200元随工资发放;
(二)困难补助:员工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向集团公司工会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元旦节、春节、劳动节、清明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公司视情发放适当的过节费和物品;
(四)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公司将组织人员慰问。
(五)文体活动:公司员工均有机会参与集团或公司内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
(六)交通补贴:公司各主管级以上员工,自行购车并坚持每天开车上下班的,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岗位职务和业务性质,给予相应的交通补贴费用,相关具体规定详见《公司油费补贴标准明细表》。
第五章 工作制度
二十二、工作时间
(一) 公司本部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上班分冬季和夏季作息时间制。
冬季: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 夏季: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30时
城市广场特招礼仪岗每周五天工作制,毎日上班提前30分上岗、推迟30分钟下岗; (二)各项目经理(副职)每月休息4天;客服中心周六、周日必须安排 人员值班;主管、班长、护卫、保洁等依据项目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
(三)凡属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公休日,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三、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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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若需缺勤必须通过直接上级的批准;主管及以上员工须告知综合部人事文员登记备案。
(三)工作时间未经许可不得脱岗,睡岗、串岗,不得外出做私事或进行私人会面; (四)不得利用公司设备、设施、材料和电脑谋私或是让他人使用; (五)办公室保持电话畅通,严格控制私人电话;
(六)上班时间严禁玩电脑游戏、看电影、听歌或利用手机做其他与工作不相关的事情。 (七)上班时间遭到客户恶意辱骂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在遭到客户恶意殴打时应注意保护人身安全并及时报警,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七)员工必须严格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二十四、工作态度
(一)提高服务质量,谦逊礼貌,善待客户;
(二)必须做到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阳奉阴违; (三)上班时按规定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牌,禁止着拖鞋、凉鞋;
(四)不得讲粗话,言谈声调要自然、清晰、柔和、亲切,不得装腔作势;
(五)同事之间真诚协作,互相配合,不得推脱责任,禁止互相诋毁、辱骂、斗殴。 二十五、交接班制度
(一)按规定着装,需提前10分钟接班;
(二)在《值班记录表》上记录交接班内容和交接班时间并签名;
(三)必须将设备/设施和需要处理的问题及卫生情况移交清楚,并做好记录备查; (四)未办毕交接手续,交班者不得下班。 二十六、考勤制度
(一)公司实行打卡记录出勤情况,出勤考核以打卡记录为主要依据。(部分特殊岗位员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以实行签到制)
(二)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均要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应及时向上级领导说明情况(项目经理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须提前向综合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由领导向综合部人事文员说明,由综合部人事文员作好记录备查。
(三)公司综合部负责不定期组织抽查各项目考勤情况。
(二)各项目考勤员应如实将员工的出、缺勤,月底将考勤表(附请假条)送综合部审核后报财务室,员工工资将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三)考勤统计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理对考勤进行检查、核对; (四)迟到、早退和旷工
公司员工比规定时间晚到工作岗位为迟到,未经领导批准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工作时间内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脱岗。未经请假、请假未批或假满未续而擅自不到岗者为旷工。
公司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骨干员工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20元;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罚款3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罚款50元,罚款原则上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普通员工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罚款1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罚款20元,罚款原则上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以下情况,也视为旷工: 1、无故缺勤两小时以上;
2、以虚假理由请假并未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3、未经批准擅自调班的。
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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