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过户
1、普通车型(车身价50万以内)自拍卖完成后两个月内完成过户。
2、特殊车型、新上市车型、高档车(车身价50万以上)四个月内完成过户。
3、对过户区域有特殊要求的区域,具体过户时限要求由合作拍卖方与被保险人沟通协商确定。
七、退保批单要求
针对标的车辆全损案件,在与客户签订赔付协议、明确保险责任终止后,为了防范客户新发生赔案向我司索赔的隐患,要求在全损案件结案后及时向业务部门提出保险责任终止的批单申请,将保单终止。要求如下:
1.标的车辆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签署赔付协议后理赔部门应收回客户保单原件。
2.对于同意签署赔付协议但是声称保单丢失的客户,需要让其签署声明,声明内容包含保单原件丢失、如再索赔保险公司可拒赔的约定。客户声明书详见附件4:《客户声明书》;
第五条 全损、推定全损案件车险理赔系统规范录入
全损、推定全损案件必需在系统内录入损失项目明细,初步确定损失金额。
全损、推定全损案件需在系统内全损信息栏中,勾选“推定全损”、“实际全损”标识。并准确录入车辆现值、车辆残值,车辆残值金额
必需与残值拍卖最终成交金额一致。
如下图所示:
第六条 推定全损案件审核 一、系统规范审核
1、系统必须录入定损明细。
2、推定全损案件需勾选“推定全损”标识,准确录入车辆残值、协议价,车辆残值为事故车拍卖的实际成交价格,协议价为车辆实际价值减去拍卖成交价后的金额。
3、上报意见需明确有“推定全损”“残值由…拍卖公司处理”等内容。
二、推定全损必备单证审核 1、所有合作单位反馈的《报价函》 2、与客户签署《事故车辆赔偿协议书》 3、残值处理单位反馈的《成交确认书》 4、如客户保单丢失需签署《客户声明书》
三、按全损、推定全损方式处理的案件,必须审核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是否合理,标的车辆根据保单信息、车辆购臵发票进行确定,
三者车辆根据购臵发票、二手车购臵发票、同年款车辆二手车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
四、审核已符合推定全损的车辆是否按推定全损方案处理。如车辆损失金额已达到推定全损的标准,但未按推定全损方案处理。按车辆损失金额的大小需相关人员邮件审批截图。
1、车辆损失金额<30万:需分公司理赔总审批。
2、车辆损失金额≥30万:需总公司理赔服务部大案管理岗审批。 第七条 监督和考核
为有效评估事故车残值工作落实效果,以“事故车减损率”和“事故车溢价率”两项指标对各分公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监控,指标定义如下:
1、事故车减损率=【预估修理费-(车辆实际价值-车辆残值价值)】/预估修理费*100%,评估采用推定全损方式处理的车辆,推定全损相对于维修方式处理的贡献度,事故车减损率≥10%。
2、事故车残值溢价率=(事故车残值成交价-事故车残值保底价)/事故车残值保底价 *100%,评估按推定全损方式处理的车辆,事故车残值竞价的实际效果,事故车残值溢价率≥35%
附件1:《事故车辆保全建议书》 附件2:《事故车辆赔偿协议书》
附件3:《拍卖委托合同》(合作拍卖公司提供)
附件4:《客户声明书》 附件1:
事故车辆保全建议书
尊敬的被保险人 :
鉴于您的爱车 (车辆型号)车牌号为 于 年 月 日发生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为便于您在理赔时有更多选择的处理方案,建议将受损车辆作委托保全处理,暂缓拆检,最大程度保障您的权益同时可以避免如下风险: 1、 选择全损处理时,产生丢件、被恶意换件的可能。
2、 选择全损处理时,原托修单位索要高额的拆检费及停车费,这部分在全损赔偿时是保险公司不予承担的。
3、 选择全损处理时,碍于原维修单位的关系等因素而勉强维修,造成车辆严重贬值。
4、 如最终选择维修时,可以有更多的维修方案备选,避免出现修换标准不统一时处于“两难”的状态。
我们将为您选择就近的合作维修单位 作为您爱车的保全地,如果您最终选择维修时将您的爱车送至您指定的维修单位,如同意请您签字确认。 谢谢支持!
被保险人(委托方)签字: 保险公司(受托方)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事故车辆赔偿协议书
甲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 乙方: (被保险人)
兹有甲方签发的编号为 号的保险单承保的乙方车辆于 年 月 日发生保险事故,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就此案赔偿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事故车辆车牌号为 ,为 轿车。 2、乙方同意事故车辆不再修复,乙方车辆甲方按照推定全损处理, 乙方同意事故车辆处臵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处理该残值的方式为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