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初步设计与开工报告 2.建设准备阶段 (1)施工图设计 (2)办理用地
(3)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备案
按照省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3 年5月1日起,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建设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取消工程项 目报建登记制度。
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首次发包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和其它审批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对工程项目条件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发包方式,发包组织形式与内容进行审查。 (4)工程施工招标
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2)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5)委托建设监理 (6)签订施工合同
(7)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 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 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施工图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 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说明理由,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 月。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或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建筑施工阶段
承包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持有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 程。
4.竣工验收阶段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 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 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 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 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 整改完毕。
(3)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 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 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a.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b.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c.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d.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竣工决算
(5)整理各种技术文件资料 5.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机关若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 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验收;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若建设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备案的,则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验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
的工程,或决定重新组织验收的工程,或在备案前投入使用的,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建设项目保修 05年
1. 2004年7月16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不再实行核准制。( × ) 09年
3.建设单位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整个工程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九个月 D.十二个月
第二节 工程造价基本概念
一、工程造价含义
(一)工程造价的两种含义
I.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价格。即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以及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筑工程总价格。 (二)工程造价两种含义之间区别和联系
1.建设成本是对应于投资和项目法人而言的;承包价格是对应于承发包双方而言的。 2.建设成本的外延是全方位的,即工程建设所有费用;承包价格的涵盖范围即对“交钥匙”工程而言也不是全方位的。
3.与两种含义相对应,就有两种造价管理,前者是项目投资,后者是承包商的管理,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主题。前者属于投资管理范畴,后者属价格管理范畴,
4.建设成本的管理要服从于承包价的市场管理,承包价的管理要适当顾及建设成本的 承受能力。
二、工程造价的特点 (一)工程造价的大额性
工程造价的大额性使它关系到有关各方面的重大经济利益,同时也会对国家宏观经济产生重大影响。
(二)工程造价的个别性、差异性
产品的差异性决定了工程造价的个别性差异。 (三)工程造价的动态性
工程造价在整个建设期处于不确定状态,直至竣工决算后才能最终确定工程的实际造价。 (四)工程造价的层次性
工程造价的层次性取决于工程的层次性。 (五)工程造价的兼容性 工程造价的兼容性,首先表现在本身具有的两种含义,其次表现在工程造价构成的广泛 性和复杂性, 05年考题
2. 工程建设都有一个较长的建设期。在建设期内,由于存在许多不可控制的因素,影响工程造价的变化,工程造价在整个建设期处于不确定状态,这体现了工程造价( D )的特点。
A. 个别性 B. 差异性 C. 层次性 D. 动态性
3. 建设工程承包价格是对应于( B )而言的。
A. 承包人 B. 承、发包双方 C. 发包人 D. 建设单位
2. 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 ) 07年考题 2. 一个建设项目往往包含多项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工程效益的单项工程,一个单项工程又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这体现了工程造价( C )特点。 A. 个别性 B. 差异性 C. 层次性 D. 动态性 09年考题
4.关于工程造价的特点,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工程造价的大额性使其对宏观经济产生重大影响 B.产品的差异性取决于工程造价的个别性差异
C.工程造价在整个建设期中处于不确定的状态,直到竣工决算后才能最终确定工程的实际造价
D.工程造价的兼容性首先表现在它具有的两种含义,其次表现在工程造价构成因素的广泛性和复杂性
三、工程造价的职能 (一)预测职能 (二)控制职能
工程造价的控制职能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投资的控制,即在投资的各个阶段, 根据对工程造价的多次预估和测算,对造价进行全过程多层次的控制;另一方面,是对以承 包商为代表的商品和劳务供应企业的成本控制。 (三)评价职能
工程造价是评价建设项目总投资和分项投资合理性和投资效益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调控职能 05年考题
4. 工程造价的预测职能、控制职能、评价职能和( D ),是工程造价的特殊职能。 A. 流通职能 B. 市场职能 C.计划职能 D.调控职能 07年考题
2. 工程造价的特殊职能表现在( ABCE )。
A. 预测职能 B. 控制职能 C. 评价职能 D. 监督职能 E .调控职能 四、工程造价的作用
(一)工程造价是项目决策的依据。
(二)工程造价是制定投资计划和控制投资的依据 (三)工程造价是筹建建设资金的依据。
(四)工程造价是利益合理分配和调节产业结构的手段 (五)工程造价是评价投资效果的重要指标
第三节 工程造价管理
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与改革 (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建立
第一阶段(1950 -1957)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概预算定额制度建立时期。
第二阶段(1958 - 1966年)由于受到经济建设中“左”倾错误的影响,概预算定额管理逐渐被削弱的阶段。
第三阶段(1966 -1976年)由于政治运动的干扰,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遭到严重破坏的 阶段。
第四阶段(1976 - 90年代初)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整顿和发展时期。
第五阶段,从90年代初至今。由“统一量、指导价、竞争费”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实行后,逐步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加强市场监管”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
(二)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逐步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 改革的具体内容和任务是:
1.改革现行的工程定额管理方式,实行量价分离,逐步建立起由工程定额作为指导、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
2.加强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发布工作。
3.对政府投资工程和非政府投资工程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
4.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工程造价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计价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07年考题
4.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 D )。
A. 加强政府对工程造价的管理 B. 企业自主报价,国家定额只作参考 C.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D. 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 (三)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
工程造价管理组织有三个系统: 1.政府行政管理系统
政府在工程造价管理中既是宏观管理的主体,也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微观管理的主体。它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方面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1)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2)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 (3)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
(4)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拟订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2.企、事业机构管理系统
企、事业机构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属于微观管理的范畴。 3.行业协会管理系统
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的性质是:由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企业及具有 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和资深的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具有社会法入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是对外代表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行业自律性组织。
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理论研究,提出建议,交流合作,业务研讨,调解矛盾,指导业务,促进行业发展
(一)工程造价管理的含义
工程造价管理的两种含义:一是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二是工程价格管理。工程造 价计价依据的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队伍建设的管理则是为这两种管理服务的。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和目的
工程造价管理的目的不仅在于控制项目投资不超过批准的造价限额,更在于坚持倡导 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最大投资效益。
三、工程造价管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