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准确无误;
17、对施工人员和车辆驾驶员的培训要求
①应当持有不停航施工组织管理方案副本,遵守施工组织管理方案,确保所有施工人员熟悉施工组织管理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②对施工人员和车辆驾驶员的培训要求
空管部门、建设单位、机场管理机构(安检部门、运行保障部门)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飞行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工程指挥部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飞行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其监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18、航行通告的发布程序、内容和要求
(1)遇有下列情况的,施工作业应进行不停航施工申报,航行情报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发布航行通告:
①机场或者跑道的设立、关闭或者运行重要变化;
②无线电导航和地空通信服务的设置、撤销及工作能力的重大变化(中断、恢复、频率更改、信号变化、服务时间恶化、方向性助航设施的方向调整、设施位置变动等);
③目视助航设施的设置、撤销及重大变化; ④机场灯光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的中断或恢复;
⑤起飞、爬升、复飞、进近区和跑道升降带内影响空中航行的障碍物的设置、移除或变动。
(2)机场不停航施工批准后,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驻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并由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发布航行通告。涉及机场飞行程序、起飞着陆最低标准等更改的,通告发布7d后方可开始施工。
机场管理机构向空管部门提供基础资料应包括(空管部门发布航行通告应说明)内容:施工地点、日期、关闭区域、明确时间段及有关注意事项。 19、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检查的要求 (1)机场管理机构:
①审查施工图设计和招标文件中有关不停航施工安全措施的内容;
②施工前,召开由相关单位和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落实施工组织管理方案; ③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若工程建设单位为机场管理机构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④建立协调工作制度,并确保施工组织管理方案中所列各相关单位联系人和电话信息准确无误;
⑤定期召开施工安全协调会议,在跑道、滑行道进行的机场不停航施工,应当每日召开一次;
⑥抽查施工单位人员培训情况;
⑦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遵守管理机构所制定的人员和车辆进出飞行区的管理规定以及车辆灯光、标识颜色是否符合标准; ⑧检查施工现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
①应当持有不停航施工组织管理方案副本,遵守施工组织管理方案,确保所有施工人员熟悉施工组织管理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②至少配备两名接受过机场安全培训的施工检查员负责现场监督;
③采用设置旗帜、路障、临时围栏或配备护卫人员等方式,将施工人员和车辆的活动限制在施工区域内。 (3)不停航工程指挥部
①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②施工中有关技术问题及应急情况的处理; ③了解当日的气象情况;
④了解当日飞行结束和第2天开放飞行的时间,确保当日的施工钟点; ⑤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当天预定的工作量; ⑥负责向飞行单位提交当日工作范围草图; ⑦规定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临时停放地点; ⑧组织检查当日施工结束后开放飞行的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