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试点平台工程技术规范书
7 培训和知识产权
7.1 技术培训要求
(1)在设备安装调测时,必须对现场(不限人数,至少2名)局方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必须能够满足系统维护人员能够顺利完成日常的维护工作并由卖方在工程实施前书面提供并经局方确认,培训后必须有现场(至少2名)局方人员书面确认,否则对该现场的工程实施不予确认,因此而造成的工程延误由卖方负全部责任。在工程实施结束后1个月之内,卖方必须提供整个工程实施的所有文档,并对在系统调测时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作为资料移交。
(2)卖方应负责工程实施后的买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专家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初级培训和高级培训;
(3)初级培训应使得系统维护人员能够顺利地完成日常的维护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高级培训应使得高级维护人员对建成后的系统的运行机制有着清晰明确的认识并能够高效及时地解决系统突发运行故障;系统开发人员应能够独立地开发新业务的管理模块,并提供全套培训教材(中/英文)和培训课程计划表。
(4)卖方应详细开列所能提供的各种培训的具体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进度、培训人员数量等及相应的各种培训费用。 7.2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证本平台试点期内所有知识产权归买方所有,并签署于试点合同中。
附录
附录一:北京移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方保密协议模板.doc北京移动与集成商、开发商信息安全协议北京移动与集成商、开发商信息安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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