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一、贷款对象
凡列入我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士,均可在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生源地贷款对象不包括博士生、预科生、成教生和函授生。
二、申请生源地贷款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学校名单教育部正式公布的名单为准);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
(五)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其它贫困家庭。 三、 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需在25~60周岁之间; 6、申请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本息偿还 ㈠ 贷款额度 生源地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发放。每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元之间的整百数,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参见下表)。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生源地贷款期限确定表 学制类型 年 级 最长贷款年限 一年级 13 专科 二年级 12 (三年制) 三年级 11 一年级 12 专升本 二年级 11 四年制一年级和五年制一、二年级 14 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 13 本科 四年制三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 12 四年制四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 11 硕士研究生 一年级 10 二年级 9 三年级 8 ㈢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㈣ 本息偿还 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借款人支付。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一)学生在线申请注册 首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注册用户(实名注册,内容必须详实)。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并到所在地村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盖章,对家庭经济状况予以确认。 再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登录系统。如果不知道登录名,可以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密码默认为8位生日,如19901001。 2、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二)到县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在线申请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携带以下证件到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父母中的其中一位,特殊情况详见灵璧教育网上的实施细则)。 (一)、首次贷款需携带: 1、学生身份证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3、录取通知书 或学生证 4、户口本 5、签字并盖章的贷款申请表2份,6、家庭贫困证明的相关材料。
以上1、2、3、4项各需要复印件2份。(特别提醒: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本人页面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内容要清晰可辨)。 (二)、续贷(原已申贷成功)需携带:
再次贷款的学生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具体材料如下:
1、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不需复印); 3、签字并盖章的贷款申请表2份;4、授权委托书2份。
贫困证明单位: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三)签订合同
1、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打印《合同》,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个人支付宝账户(学生须在生成后的3—7天内登陆个人支付宝账户进行账户激活、密码修改。该账户用于贷款的发放、划款、还款等,无需再去邮储开设账户)。
、2、学生领取《合同》和《受理证明》,同时要认真核对本人信息,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签字并捺手印。(确认后如有问题责任自负)。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均通过支付宝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都将通过支付宝还款,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
(四)学生到高校报到
1、《受理证明》填好后交高校留存;2、学生持高校填好的《回执单》2份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10月20日前)利用有效或快件的方式送达县资助管理中心(《回执单》必须由高校签字并盖章,所有信息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在涂改处加盖学校公章,否则,责任自负)。
(五)查询贷款受理情况
县资助管理中心将学生的各类材料上报,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核后,是否申贷成功,学生可通过在线系统查询贷款受理情况。
特别提示:2010年度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日期:8月1日至9月30日。如有变动,教育网及时公布,更多信息请登录灵璧教育网
提示: 县资助中心对借款申请的审核要点主要包括:
贷款申请表填写必须齐全、正确,借款人签字。
填写各类文件时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真实、合法、有效。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真实、合法、有效。 共同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签名必须与身份证、户口簿姓名一致
五、贷款发放与支付
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省开发银行审批后,将贷款资金汇划至支付宝银行账户。支付宝根据系统指令,于贷款资金到账3日内,将贷款资金从结算账户划入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此时划入金额被锁定无法消费和提现)并根据回执金额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账户。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内剩余资金在完成银行卡绑定后可提现用于学生生活费。(贷款办理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http://www.alipay.com了解相关操作)。 六、贷款本息回收
1、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9月20日偿还)。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将足额资金充值进支付宝账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核对,对逾期学生及时催收。
2、每年1月-10月的20日为提前还款日,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提前偿还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于1月-10月的每月10日前在学生在线系统或县资助中心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同时将足额资金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核对,并将结果告知学生;学生可登录在线系统查询提前还款结果。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下次提前还款时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3、每年1月—10月和12月每月20日为逾期还款日。县资助中心每月自11日起登录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查看逾期学生明细及金额,并通知借款学生在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息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至到当月20日的罚息。支付宝在逾期还款日前5日以短信、邮件向借款学生发出逾期还款通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核对、并对逾期的学生继续进行催收。
4、2008年与2009年发放的生源地贷款借款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获取支付宝账户,通过支付宝进行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