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应当直接、具体、明确,一般按照由直接到间接、由具体到抽象、由微观到宏观的顺序排列。
5.2法律一般不明示某部具体的法律为立法依据。但是,宪法或者其他法律对制定该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明示宪法或者该法律为立法依据。表述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制定本法。”
5.3立法目的与立法依据(需要规定立法依据时)一般在第一条一并表述,先表述立法目的,再表述立法依据。
6.引用法律名称的表述
6.1引用本法时,表述为:“本法??”。
6.2引用其他法律时,在特指具体法律时,所引法律的名称用全称加书名号。示例: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6.3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不用全称,也不加书名号,直接表述为“宪法”。
7.适用法律的表述
7.1具体指明适用某部法律的,表述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或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为了避免以后法律修改可能出现的条文不对应问题,一般不出现具体条文的序号。
7.2概括适用其他法律、法规的,表述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3优先适用其他法律、法规的,表述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或者“??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7.4优先适用本法的,表述为:“??与本法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表述
8.1“情形”用于表示事物所表现出来的外在形态和状况。
8.2“行为”用于表示人的活动。
8.3如果列举的内容既包括“情形”又包括“行为”时,统一用“情形”。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的“的”字不能省略,其所列各项末尾是否用“的”字,根据下列三种情况确定:
8.4.1所列项是名词时,不用“的”。
示例: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
8.4.2所列项是主谓结构时,视为名词性短语,不用“的”。
示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
8.4.3所列项是动宾结构时,应当用“的”。
示例: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
9.引用法律条文中第×项的表述
9.1引用某项时,该项的序号不加括号,表述为:“第×项”,不表述为:“第(×)项”。
9.2引用某条的某项时,表述为“第×条第×项”或者“第×条第×款第×项”。
9.3引用两项时,表述为“第×条第×项、第×项”。
9.4引用三项以上的,对连续的项表述为:“第×条第×项至×项”;对不连续的项,列出具体各项的序号,表述为:“第×条第×项、第×项和第×项”。
10.部门的表述
10.1法律中一般不写部门的具体名称。
10.2法律中行政机关的表述,一般使用“××主管部门”。
示例: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10.3对某些部门,实践中已有固定表述的,如“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等,仍保留原来的表述方式。
示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10.4对少数情况特殊的部门,应当表述准确,如司法部就不能表述为“司法部门”,而应当表述为“司法行政部门”。这里“行政”与“主管”不能并用。
示例: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10.5法律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表述为:“××机构”。
示例: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11.数字的使用
11.1序数词、比例、分数、百分比、倍数、时间段、年龄、人数、金额,以及表示重量、长度、面积等计量数值的数字,均用汉字数字表述。
示例: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11.2公历年、月、日,统计表中的数字,需要精确到小数点后的数字,法律条文中“目”的序号等,均用阿拉伯数字表述。
示例1: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
示例2:本章下列用语的含义: ??
(三)“托运人”,是指:
1.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2.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