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例2: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
13.根据,依据
13.1引用宪法、法律作为立法依据时,用“根据”。 示例1:为了加强国防建设,完善国防动员制度,保障国防动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国防动员法第一条)
示例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十条)
13.2适用其他法律或者本法的其他条款时,用“依据”。
示例1:提供的统计资料不能满足需要时,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专项统计调查。(国防动员法第十九条)
示例2: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反垄断法第五十三条)
14.谋取,牟取
“谋取”是中性词,可以谋取合法利益,也可以谋取非法利益。“牟取”是贬义词,表示通过违法行为追求利益。
示例1: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示例2: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示例3: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人民调解法第十五条)
示例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接受监督,不得利用职务牟取私利。(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九条)
关于《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
的说明
一、《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的研究过程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印发后,各方面又提出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立法技术规范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提出抓紧《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的研究工作。为此,法工委组织专门力量,进一步就立法技术规范有关问题开展研究。2010年初,就一些表述规范和法律常用词语的规范用法问题,专门召开专家座谈会,征求专家意见和建议。4月中旬,在南京召开由十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对拟列入《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的条目逐条进行讨论。期间,先后三次将《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草稿分发法工委各室征求意见,形成《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征求意见稿)。
7月初,征求了现任法工委领导和曾在法工委工作过的一些领导同志意见。12月中下旬,法工委召开3次委务会,对该稿逐条讨论、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2011年1月,又专门征求部分常委会特邀专家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
二、《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研究和选项的主要考虑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包括两部分内容:法律条文表述规范和法律常用词语规范。在总结《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施行中取得的经验基础上,选取立法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需要统一规范,并且在立法实践中具备较为成熟做法的条文表述、语言文字等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在研究过程中,重点分析现行法律中涉及立法技术方面的条文和语词,总结梳理语言文字专家在审校法律草案过程中提出的有关语言文字方面的立法技术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一定实用性和操作性的规范要求,并通过示范举例加以说明。
三、《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的主要内容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共对14项立法技术问题进行规范。
(一)法律条文表述规范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对立法中经常使用的一些法律条文表述方式进行了规范。包括:部门(机构)职责的表述;制定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的表述;制定地方性法规或
者地方政府规章的表述;罚款规定的表述;刑法以外的法律中刑事责任规定的表述等。
(二)法律常用词语规范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对立法实践中一些存在混用或者使用不一致的法律常用词语进行了规范。包括:作出,做出;公布,发布,公告;违法,非法;设定,设立;执业人员,从业人员;批准,核准;注销,吊销,撤销;根据,依据;谋取,牟取等。
对其他一些立法技术方面的问题,由于各方面认识还不尽一致,在《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中未列入,我们将继续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