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面声称已出资,但不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则因其缺乏证据,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提示】服务期满解除劳动关系,即使有培训费,用人单位也无权要求支付。
(3)违约金只有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其支付。 【例题·分析题】某公司为员工张某支付培训费l0000元,约定服务期为5年。3年后,张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不肯再续签合同。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请问:张某是否应支付违约金?数额是多少?
【解析】张某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为l0000元,约定的服务期为5年,每年扣减2000元。因已履行劳动合同3年,则张某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为余额4000元。
3.为防止可能出现的规避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因下列违纪等重大过错行为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⑤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竞业限制中的双方权责: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竞业限制条款适用范围:限定为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3.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例题·多选题】竞业限制条款适用范围应限定为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其中包括( )。
A.所有管理人员 B.所有技术人员 C.高级管理人员 D.高级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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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条款适用范围应限定为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例题·分析题】张先生原是某公司的销售总监,公司与他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无论张先生因何离职,离职后1年内不得在本行业从事相关业务,公司在离职、3个月和半年时分三次支付总数为6万元的补偿金。在该公司工作3年后,张先生突然向公司辞职。但公司只给了他第一笔补偿金2万元,其余部分公司一直没有支付。张先生认为公司违约,竞业限制协议已自动失效,遂在离职后4个月到原公司的对手公司上班。请问张先生的做法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其对原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因此,张先生应该先向公司要求支付剩余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张先生可主张竞业限制协议终止。此时,张先生可以自由择业。然而本案中,虽然张先生只拿到一笔经济补偿,但竞业限制协议并未自然失效,张先生仍然负有不与原企业竞争的义务。因此,张先生的做法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其对原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医疗期
(一)医疗期与停工留薪期
1.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2.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减则称为停工留薪期。 二者区别: 比较 医疗期 工伤、职业病 工伤医疗待遇——发放正常工资 停工留薪期 病因 患病、非因工负伤 待遇 医疗期待遇——发放病假工资 ①劳动者就有义务进行劳动 ①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②符合提前解除合同条件的,用人期满②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单位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予其经济后 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补偿(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资) (二)医疗期期间:3个月~24个月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解释1】医疗期的长短与劳动者的工龄相关。
【解释2】计算医疗期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解释3】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三)医疗期内的待遇
1.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标准: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3.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予其经济补偿。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医疗期间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间为3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间为6个月 C.实际工作(在本单位)年限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医疗期间为12个月 D.实际工作(在本单位)年限20年以上的,医疗期间没有限制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医疗期期间的确定。实际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医疗期间为24个月。
【考题·不定项选择题】
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2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甲公司为实施新的公司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管。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1)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2)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孙某在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孙某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10万元。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时,孙某因病住院。3个月后,孙某痊愈,到公司上班时,公司通知孙某劳动合同已按期终止,病休期间不支付工资,也不再向其支付10万元补偿金。孙某同意公司不支付10万元补偿金,但要求公司延续劳动合同期至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离职的经济补偿。甲公司拒绝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丙公司从事与甲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甲公司认为孙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知:孙某实际工作年限12年。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 1.对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孙某不应约定试用期
B.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定最长期限 C.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
D.甲公司于孙某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的时间超过法定最长期限
【答案】ACD
【解析】根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选项A正确;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所以选项C正确;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所以选项D正确。
2.孙某可以享受的法定医疗期是()。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根据规定,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所以答案是C。
3.对劳动合同终止及孙某病休期间工资待遇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孙某与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B.孙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延续至孙某病愈出院 C.公司只需支付孙某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的病假工资 D.公司应支付孙某3个月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
【答案】BD
【解析】根据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233网校会员中心】提供计算机、外语、资格类、学历类,会计类、建筑类、医学类、外贸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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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所以答案是BD。
4.对甲公司与孙某各自责任的下列判断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孙某应遵守竞业限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B.竞业限制约定已失效,孙某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支付孙某离职的经济补偿 D.甲公司不需支付孙某离职的经济补偿
【答案】BC
【解析】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如果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该条款无效,因此孙某不用承担违约责任,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题目中是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同意续签合同,则单位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而实现各自享受的权利,使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得以实现的法律行为。 (一)双方履行劳动合同的要求: 出现两种特殊情况:
4.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5.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要点:
1.合法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法律约束力。 2.建立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 核心:民主协商,劳资共议 步骤:
(1)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2)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3)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在单位内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关注】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未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企业公示或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可以采用张贴通告、员工手册送达、会议精神传达等方式。 3.劳动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法律责任
如果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该规章制度的实施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要点:
1.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变更劳动合同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对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注释】自愿原则有绝对自愿一致和相对自愿一致之分。如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之后用人
单位发生了改变,或是发生了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等,那么即使有一方拒绝变更劳动合同,也不能再履行原劳动合同了——相对自愿。 3.如果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如果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重要)
本节主要内容概览:
主要内容 要 点 两种解除方式:协商解除、法定解除 1.提前通知解除:2种 劳动者法定解除情2.随时通知解除:8种 形(3种) 3.不需告知解除:2种 用人单位法定解除2.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6种 情形(3种) 3.经济性裁员:4种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6种 二、劳动合同终止 终止的情形:6种 终止的限制性规定:6项 1.提前通知解除(无过失性辞退):3种 一、劳动合同解除 三、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和经济补偿;赔偿金 责任 四、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情形、支付标准(年限和基数的一般规定与特殊规定)
一、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出现法定的情形,一方单方通知结束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两种解除方式:协商解除、法定解除 (一)协商解除
【要点1】协议解除不受合同终止条件的约束。
【要点2】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可分为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种方式 解除情形及原因 责 任 提前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无经济补偿;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通知程序,如果因此对用人单【233网校会员中心】提供计算机、外语、资格类、学历类,会计类、建筑类、医学类、外贸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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