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必须内容完整齐全、字迹清晰。
(四)设立专人定期备份电子记录、除备份在计算机硬盘之外还应定期备份在光盘或移动硬盘中,并分类等级、表示清楚、妥善存放。 (五)对于各级管理部门下发的各类管理文件必须有试验室主任批阅,签署意见后具体实施。
(六)对于本项目技术文件和图纸必须严格保密、重要数据资料、文件设立专柜保存;试验室允许外借或查阅的资料须经试验室主任批准。
3.5 项目公司派驻管理
(1)项目公司派驻管理人员一名,轮流驻中心试验室进行日常试验管理工作。
(2)派驻人员采取督促、检查、会议、考核等方式监督各中心试验室、驻地监理试验室职责的履行。
(3)督促各级试验室及时报送真实、准确的相关试验检测数据、信息。
(4)及时了解、掌握总体试验工作动态,向项目公司牵头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
第四章 监理试验室备案申请与核查
4.1备案申请程序
1、监理试验室应由各监理单位按照投标承诺要求配置人员、设备,组织开展工地试验室驻地建设,试验室驻地建设应满足《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指导手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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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工地试验室按照《山东省公路水运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填写《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 3、监理工地试验室建设完成后,先由总监办或驻地办组织进行自检,经自检整改满足验收条件后由总监办牵头制定对全线监理试验室初验计划、报枣菏高速项目公司进行初验,枣菏高速项目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4、经枣菏高速项目公司初验合格后,以文件形式将工地试验室检查初验结果及《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提交行业监管机构。 4.2现场核查
1、行业监管机构收到项目在收到枣菏高速项目公司报送的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报送资料及试验室进行现场核查。
2、经行业监管机构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工地试验室出具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合格证》,有效期至工程项目完工。
3、监理工地试验室未取得《合格证》前不得为工程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服务。其工地试验检测项目需经枣菏高速项目公司认可后,委托具有公路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并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五章 监理人员及监理单位考核与评价应用
5.1监理工程师个人信用考核评价
试验监理工程师考核评价参照附件3“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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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评价周期内对监理工程师失信行为扣分进行累加。公司将考核评价结果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报备。
5.1.1监理工程师的个人评价结果有下列之一,公司予以清退处理并对监理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和处罚:
1、在评价周期内的累计扣分大于等于12分但小于24分的监理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有贪污、职务侵占、索贿、受贿等行为,且被司法部门认定构成犯罪的;
3、在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大于等于24分的监理工程师被公司列入“黑名单”。
5.1.2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其个人信用评价将直接扣24分。
1、监理工程师有贪污、职务侵占、索贿、受贿等行为,且被司法部门认定构成犯罪的;
2、监理工作中,有“吃、拿、卡、要”等行为,且被公司、交通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的;
3、使用假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对监理人员失信扣分情况与总监办、驻地办年度信用评价挂勾。 5.1.3总监办、驻地办全部专监及以上的监理人员,当年年度累计扣分小于12分的,其所属的单位年度信用考核扣2分/人。 5.1.4总监办、驻地办全部专监及以上的监理人员,当年年度累计扣分大于等于12分、但小于24分的,其所属的单位年度信用考核扣5分。
5.1.5总监办、驻地办全部专监及以上的监理人员,当年年度累计扣分总分大于24分的,其所属的单位年度信用考核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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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总监在当年年度累计扣分大于等于6分的,其所属的总监办年度信用考核扣5分。
监理人员应增强诚信意识,规范监理管理行为;总监办、驻地办应加强监理人员信用管理;公司要引导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树立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品牌意识。 5.2监理试验室考核办法 5.2.1考核方式分类: 1、月度日常巡查、考核 2、季度集中考核 3、年度加权平均考核
枣菏高速项目公司以巡查单、整改通知单、通知、通报、处罚通知单、会议签到表等多种书面方式,对中心试验室、驻地办试验室进行月度考核。
处罚通知单下发2个工作日内,被处罚单位未申诉的,视为双方确认。
月度考核,将每月末日常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后,组织总监办、驻地办同时参加考核评价会议,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形成月度考核最终结果,编制应用方案。
月度考核评价会议,时间定在月度工作会议之后,季度集中考核。
季度采取集中考核评分的方式:月度日常巡查、考核占30%,集中考核占70%(附表4:中心试验室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附表5:驻地办中心试验室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年度考核采取季度平均评分的方式:即年度考核成绩=季度考核总分/考核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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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1、监理中心试验室考核基本分100分,其中包括人员管理10分、仪器设备15分、内业资料管理20分、试验工作管理15分、其他工作10分、处罚情况30分。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可参考附件四。 2、驻地办试验室考核基本分100分,其中包括人员管理10分、仪器管理15分、内业资料管理20分、工作情况15分、其他工作10分、处罚情况30分。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可参考附件5。 3、中心试验室综合考核得分组成=中心试验室综合考核得分×60%(日常巡查占30%、集中考核占70%)+驻地办试验室平均综合考核得分×40% 。
4、驻地办综合考核得分组成=驻地办综合考核得分×100%(日常巡查占30%、集中考核占70%) 5.2.3考核等级评定和否决条件
1、考核等级评定:优良(≥90分)、合格(<90分且≥75分)、不合格(<75分)三个等级。 2、否决条件与加分项目。
在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评直接为不合格: (1)被政府监督部门通报批评;
(2)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3)人员更换达到50%及以上或人员缺岗达到30%; 3、在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评直接加分: (1)及时发现重大质量问题、避免质量隐患或事故,每次酌情加1-5分。
(2)内部管理严格、工作严谨,工作作风得到省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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