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4、射钉枪或电动工具,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工人负责操作。
5、加工台钻、无齿锯等和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使用前应试机检查,操作者应戴好防护眼镜。
6、树脂胶存放处,应杜绝火源,并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刷胶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连续操作2h应休息一下进行通风换气。每日下班后要用水嗽口。
7、使用电动工具(手电钻、切割机等)前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电保护,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8、电焊机上应设防雨盖,下设防潮垫,一、二次电源接头处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且长度不超过30m,一次电源采用橡胶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长度不大于3m,且焊把线必须采用铜芯橡皮绝缘导线。
9、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10、开关箱内部和项部应装订防火板,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熔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且开关箱上锁编号,有专人负责。
11、技术负责人和装饰、安装工程师应保证将保证由项目部自行完成工程的操作工艺无先天安全缺陷。劳务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向下级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分包单位应自行保证操作工艺的安全性并向下级职工交底。交底分工种交底、分部分项工程交底、机械使用交底。交底在班组以上应以书面进行,并需要交底人、接受人签字。务使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