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好;
⑸带电导线严禁搭、挂、压在脚手架或其它物体上;
⑹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
⑺电箱内部及其周围邻近区域不得有杂物、灌木和杂草等;
⑻室外用电严禁拉设使用花线,严禁使用铜线或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比丝使用,严禁工人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烧电炉、电饭煲等; ⑼电气装置定期检修,检修时必须做到:
①停电;
②悬挂停电标志牌,挂接必要的接地线;
③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检修;
④检修人员应穿戴绝缘鞋和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⑤有组织和专人统一指挥。
6、照明
⑴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⑵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选择相应的照明器,如开启式、防水型、防振或耐酸碱型;
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隧道、人防工程、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35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 大于24V,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