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版GSP要求全新编写,适合中小药品批发企业修改使用。
文件名称:药品收货操作规程
编号:XXXX-SOP-V4-02
适用:药品收货工作。
执行:药品储存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药品采购人员。
内容:企业开展药品收货工作,应严格遵守的以下操作规程(流程图示及具体描述说明):
属药品销后退回或药品召回品种,收货人员应核实是其相对应的由本企业出具的销后退回通知单或药品召回通知单,不符合的,应拒收。销后退回药品属冷链管理品种的,还需退货方提供温度控制说明文件及售出期间相关温度控制数据,不能提供的,予以拒收。符合的上述要求的,方可移至相应的库区内
填写到库药品验收申
请单,提请验收员及时验收
目的:制定药品收货操作规程,规范药品收货流程,使之符合相关规定。
药品到货 销后退回 药品召回
收货人员核实到货品种的运输方式、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
间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拒收,(特殊药品双人收货)
属采购到货的,收货人员根据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订单、实物核对,不一致的,拒收并记录;一致的,移至相应的库区内,并和送货方做好交接记录,
1. 到货检查
1.1. 采购品种到货,收货人员先对运输工具和运输状况进行检查:
1.1.1. 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密闭,若发现有雨淋、腐蚀、污染等现象,通知采购部门并报
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1.1.2. 检查运输单的启运日期和在途期限是否和协议日期一致,不符合约定期限应报质
量管理部门处理;
1.1.3. 供货方委托配送的,依据采购部门提前告知的内容,逐一核对承运方式、承运单
位、启运时间等信息,和采购部门告知的不一致的,应通知采购部门,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1.1.4. 冷藏、冷冻品种到货时,查验冷藏车、车载冷藏箱或保温箱的温度状况,核查并
留存运输过程和到货时的温度记录;未用冷藏措施运输或温度不符合的予以拒收,做好记录,此类药品不能当场交送货单位带回,应暂存冷库的待处理区,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1.2. 上述工作完成后,收货人员依据相对应的药品采购订单,查验随货同行单(票)及
相关所需凭证:
1.2.1. 无随货同行单(票)或不是采购订单上的品种,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