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惩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①事故责任者。
②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③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④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⑤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⑥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
⑦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⑧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者。
⑨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惩罚类型
①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
②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③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处罚程序
①处罚由经理提出,报主要负责人批准执行。
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安全教育要讲究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2、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遵纪和守法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工种训练。
3、新员工入职前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岗位工作和学习。
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令、法规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