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应以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另一方。
10、甲乙双方自愿同意并接受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并甲方可直接按其条款执行。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在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中直接扣除。
十三、其它约定
1、按公司要求扣除劳务税5.5%(甲方代扣)在发放劳务费时扣除。本合同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乙方不将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作好准备或因未做好计划通知等,所带来的损失、停工将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因此影响了其它工种进行正常施工,也由乙方负责赔偿。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另行分包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任何工作内容,并直接向实际承接劳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付款事宜,且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从其劳务工程款项里扣除实际产生的相应费用(甲方依据与其他劳务工作单位和个人的结算付款凭证直接等额扣取乙方劳务工程款)。
3、乙方拖欠其民工班组和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将应付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乙方的民工班组和民工,相应的民工班组及民工收到甲方直接支付的工资或工程款后,视为乙方收到甲方等额的工程款。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视为乙方负责人构成刑事犯罪的主观要件。
4、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款,乙方同意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且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乙方承诺:具有从事承包劳务合同的资质,如因乙方不具备相关资质、手续而导致本合同无效,乙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6、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和保修义务),则由担保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7、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支付了全部劳务款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