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营运成本监审表
附件2
城市污水处理营运成本监审表
填报要求指标解释与核算口径
一、报表填报要求
1、关于监审表。城市污水处理营运成本监审表共七张,表一"市(县、区)城市污水处理基本情况表"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汇总本级所在区域内的污水处理企业情况后填报,反映的是整个城市的污水处理相关情况。表二至表七由各地污水处理企业填报,填报时需注意同一张表数据间的平衡关系,及不同表之间的数据引用关系。
2、关于成本性质。成本监审要求填报的是企业实际发生的、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同时,我们还应当对企业各项实际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对一些在当前的生产技术条件下明显不合理的成本予以调整,并在监审报告中加以说明。
3、关于上报要求。监审表以城市、县为单位报送,如一个城市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核算污水处理企业,在上报该城市汇总报表的同时,还应附上每个独立核算污水处理企业的监审表。
4、关于报表汇总。在汇总报表时,要注意有关联的企业在报表汇总时,部分指标的数值并不是简单的加总,而应剔除由于关联关系或交易而形成的重复计算的部分。
二、指标解释
1、市(县、区)城区人口,指所在市(县、区)城区的常住人口。
2、计收污水处理费的城市用水量,指与当年实际收取污水处理费口径一致的城市用水量。
3、单位污水营运成本,指以污水处理企业实际污水处理(收集)量为总量计算的污水处理单位营运成本,用以反映该企业每处理(收集)一立方米污水实际所需支付的费用。
4、城市污水年排放量,指根据城市用水量的一定比例测算的年污水排放总量。
5、城市污水年收集量,指由城市污水管网收集的污水总量。
6、城市污水年处理量,指通过各种途径处理的城市年污水处理总量。
7、城市污水收集率,指城市污水年收集量与城市污水年排放量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城市污水收集率=城市污水年收集量÷城市污水年排放量×100%
8、城市污水处理率,指城市污水年处理量与城市污水年排放量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城市污水处理率= 城市污水年处理量÷城市污水年排放量×100%
9、污水处理费
收费标准,指经权限部门批准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如有按COD监测值收费的,有关标准在报告中加以说明。
10、企业所有权类型、企业组织形式,按当年的实际情况选择填报。
企业所有权类型:国有、中外合资、外商独资、民营、其他。
企业组织形式:国有独资公司、非公司制国有独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