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登市汤村店子-庙山姜家金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山东省文登市汤村店子-庙山姜家金矿
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青岛衡元德矿评报字[2012]第04号
评估对象:山东省文登市汤村店子-庙山姜家金矿普查探矿权 评估委托人:山东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 评估机构: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山东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拟转让 “山东省文登市汤村店子-庙山姜家金矿普查探矿权”,该探矿权涉及国家勘查资金。根据国家现行规定,需对该探矿权进行价款评估。本公司参加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公开方式选择评估机构活动(2011年第二批),并中选成为该探矿权的价款评估机构。本次评估的目的即为实现上述特定目的,为委托方拟转让的“山东省文登市汤村店子-庙山姜家金矿普查探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2年3月31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参数:
评估区面积:15.93km2; 勘查工作程度:详查;
新增资源储量(332+333)为20.98万t,其中,金金属量1124kg,共(伴)生银金属量为8179kg,共(伴)生铅金属量为3016t,共(伴)生锌金属量为3242t,伴生硫金属量为23024t;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矿石量16.52万t;采矿综合回采率92%;贫化率10%;选矿回收率:金92.61%,银71.66%,铅90.11%,锌89.52%,硫75%;产品方案金(含银)、铅精矿、锌精矿、硫精矿;年销售收入5162.85万元;权益系数7.5%;折现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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