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登市汤村店子-庙山姜家金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本公司评估人员在充分调查、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及查阅原始资料基础上,按照探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确定“山东省文登市汤村店子-庙山姜家金矿普查探矿权”于评估基准日时点的评估价值为1546.3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肆拾陆万叁仟伍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本评估结果需经备案后方可使用,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法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山东省文登市汤村店子-庙山姜家金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矿业权评估师:
矿业权评估师:
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