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务工作规章制度汇编(23篇)
五、注意把握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至少对公开栏内容更新或补充一次),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六、建立党务公开的相关机制。
1、信息反馈制。建立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反馈制度,坚持“谁公开、谁收集;谁办理、谁回复”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党务信息-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处理收集的信息、改进决策和工作-再次公开相关信息,回复提议人”的程序进行。党务公开后的意见由学校党支部负责收集,主要方式有:设立意见箱;公布学校电子邮箱;召开征求党员、群众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征求会议;专题走访;民主测评。
2、公开预告制。对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重大决策,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3、审签把关制。学校党支部将对本校党务公开内容及形式认真审核,并设立《党务公开登记簿》,专档管理。
七、切实加强党务公开的领导。
学校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或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并具体有人负责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
党员承诺制度
实行党员承诺制度是保持党员先进性,激发党员主观能动性,增强党性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学校党支部制订如下制度。
一、党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宜都市教育局“六条禁令”》、《宜都市实验小学教师“十不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二、党员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并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具体的承诺内容,签订承诺书。
三、党支部对党员的承诺实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党支部和广大群众对党员的承诺实行检查、督促,并聘请党外群众为党员承诺监督员。
五、每学期,结合党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党员汇报承诺内容的落实情况,党支部对党员的承诺活动进行归纳总结。
六、每学期进行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度不能达标的,要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
七、党员承诺的落实情况,作为对党员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党员评先的一项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