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一、应用电子计算机及纸质版管理档案。
二、设置专用档案柜,加强对档案的保护。
三、档案材料按机构、年度排列保管。永久、长期和短期保管的档案,要分开目录、编号排列保管。
四、档案柜要注明存放档案材料的单位名称、年度、案卷起止。
五、每年至少一次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对发霉变质及残破的重要档案材料,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六、销毁档案材料要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鉴定,对确定必须销毁的档案材料,要登记造册,按要求集中监销。禁止自行销毁档案。
七、档案员调离,必须办理档案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