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人(甲方): 承 包 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生化污泥培养及调试 工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 项目信息及工作范围2.1项目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生物污泥培养及调试
2.2项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2.3项目规模:日处理能力为2.4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以达到调试条件并经双方确认的日期作为调试开始时间,调试期为2.5调试工作范围:2.5.1 对系统进行生物培养,生化池泥水混合物浓度达到出 水水质指标连续稳定达标。2.5.2 通过环境保护局验收,并取得商务运行准许。2.5.3 初步建立正常运行所具有的运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记录表格,并对甲方操作人员、化验人员进行培训,使之能满足正常运行的需要。2.5.4 对系统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措施供甲方参考。2.5.5 承担剩余污泥合规清运及消纳工作。2.5.6 调试完毕后,为甲方运行人员提供实操培训。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内 ,经,共同执行。
3万吨
天。
3000mg/L以上,
4
,工程地点为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