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纳入劳务派遣范围的实施方案(3)

2020-12-12 22:58

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纳入劳务派遣范围的实施方案

规定给予申报办理退休手续。

五、派遣人员的管理

1、县劳务派遣机构是依法成立的,集“派遣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依法维权”为一体的服务型企业,为各类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各类求职者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用工单位应按用工人数向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缴纳服务费,每人每月服务费为10元。

2、县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劳动合同》,明确各自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被派遣人员按劳动合同到用工单位服务,应自觉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用工单位要加强对被派遣人员的管理,比照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要求,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4、被派遣人员若非本人原因且合同期满与用工单位解聘后,其他单位若需招聘编外人员,将优先给予推荐。

六、施行时间

本方案自二○○七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纳入劳务派遣范围的实施方案(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分类:基本概念、决策树与模型评估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