稠江街道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考核标准
备注:1、考核按分值分项计算;考核满分为100分,单位月考核成绩95分以上为优秀,不扣分;单位月考核成绩在80—95分为合格,每扣一分扣罚养护单位200元,单位月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扣一分扣罚养护单位200元,各分项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当月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累计两次以上的,开发区、街道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一年内分数低于80分累计超过6次以上的,将扣其50%的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罚。考核分数有小数点的,以其整数作为考核扣罚依据。
2、养护单位项目负责人到岗率不得少于80%,即每月不少于24天,其它项目班子成员到岗率为100%。不到岗需经开发区、街道批准。养护单位达不到到岗率,开发区、街道责成限时改正,否则开发区、街道有权终止合同。查岗时少于规定到岗天数也未请假的每人每天罚款500元。日常巡查管理有专业技工负责,绿化养护人员不少于1人/6000平方米。
3、单位月考核成绩=100—本月考核累计扣分值,每月考核平均分作为该月考核成绩。 4、如与招投标细则和合同相抵触,一切以招投标细则和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