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监理实施细则。(包括质量控制、造价控制、桩基工程、基坑开挖、安全监理、其他各专项等细则。)细则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总监审核批准(不得委托总监代表),加盖监理项目章后实施。
3、旁站监理方案。旁站方案编写与审批同监理细则。
七、会议纪要:
1、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会议应包括监理规范要求的七项主要内容。监理机构负责起草,经各参建各方与会代表会签。
2、工地例会纪要。在施工过程中,总监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主要内容应按监理规范要求,会议由项目监理机构起草,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3、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由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题问题。
4、项目监理周例会。项目监理周例会是现场监理内部会议,由总监(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及时召开,传达和学习新出台的法规的政策及公司文件,解决现场监理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八、工程开/复工报审及暂停令、监理通知和回复单及监理工作联系单:
1、工程开工报审表(用A1表)。附件:(1)施工企业批准的开工报告。
(2)政府批准的建筑施工许可证。(3)现场三通一平已满足开工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机具和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材料已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批准等证明文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签章齐全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签发(不得委托总监代表),并报建设单位。
2、工程暂停令(用B2表)。暂停令应由总监签发(不得委托总监代表),须根据暂停工程的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及监理规范规定签发。
3、工程复工报审表(用A1表)。附:具备复工条件的证明文件。由于施工单位导致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不得委托总监代表)签署复工报审表,指令继续施工。
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用B1表)。项目监理机构按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对施工单位所发出的指令提出的要求,除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此表。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