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维护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钦州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协调和指导全市开展专项行动。(具体名单附后)
三、工作目标
清理无合法证照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用工,严厉打击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强逼劳动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非法用工和违法犯罪活动,使农村地区劳动用工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工作对象和内容
专项行动对象主要是:城乡结合部和乡村小砖厂、小煤矿、小矿山、小冶炼厂、小作坊等场所,重点打击并依法取缔黑砖窑。
检查内容主要是:
(一)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采矿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
(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
(三)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