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管理
1.用工登记。各班组长在农民工进场3日内,将管理的农民工名单造册 (附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部,项目部专职劳工管理员核实后,建 立用工登记表,并向施工企业报备; 2.订立劳动合同。用工之日起15日内,项目部受施工企业委托与农民工签 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台账
; 3.签订承诺书。班组长签订农民工工资由项目统一发放承诺书,农民工签 订知情承诺书。
考勤管理
1.建立考勤制度。项目部采取人工、打卡机、脸膜机等方式对农民工出勤 情况进行考勤,班组长应于每天工人进场时将进场工人花名册报专职劳工 管理员;项目部专职劳工管理员负责汇总每月的考勤,并在次月5日前将 上月考勤记录经项目部、班组长、农民工三方签字确认。有条件的项目部 可以建立劳务信息系统、智能门禁系统,通过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进行科 学管理。 2.核对工资额。项目部结合每月考勤情况,定期核对各班组农民工用工量 及工资额。
用工及工 资支付管 理
工资支付
1.办理工资卡。项目部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农民工申办个人工资帐户 和银行卡,农民工本人根据身份证领卡签章,同时书面承诺自己保管、使 用银行卡; 2.编制工资支付表。项目部按月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经班组长、农民 工签字确认后,进行公示; 3.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公示3日后,项目部通过银行卡发放农民工工 资,并保存发放凭证和银行回执单,做到农民工工资支付月清月结; 4.短期工的工资支付。对临时或短期招用的农民工工资约定以现金形式支 付的,由班组长申报领取工资人数和数额,经项目部核对并编制工资支付 表,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项目部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项目部发放工 资应保存影像证据。 5.施工企业对工资支付实行全程监管。
退场管理
农民工中途退场或者工作任务结束退场的,应结清工资,经班组长确认, 项目部见证,确保在无欠薪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签订退场承诺书,方 可退场。
备注:施工企业将劳务分包给具备用工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1.项目部应督促劳务分包企业在用 工1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5日内向项目部报备一份劳动合同;2. 项目部应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出具工资代发委托书,明确由项目部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
备注:施工企业将劳务分包给具备用工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1.项目部应督促劳务分包企业在用工1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5日内向项目部报备一份劳动合同;2.项目部应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出具工资代发委托书,明确由项目部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