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6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3.3.7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2. 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3.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mm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5. 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6.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3.3.8 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表3.3.8的规定。
表3.3.8 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3.3.9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3.3.9的规定。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