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出现了一些无法被“有效市场假说”所解释的异常现象,如股市存在的“周末效应”,“一月效应”以及价格波动的明显的自相关性特征等。这些金融市场的异常现象对以“有效市场假说”17 为基础的主流金融 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对以主流金融理论为理论基础的现代金融风险管理提出了置疑。 20 世纪 80年代后期,为了克服主流金融学在解释实际金融市场异常现象时所暴露的种种不足,一类被称之为“新金融学”的研究就逐渐蓬勃地开展起来了。
“新金融学”研究的代表流派主要有20世纪80年代后期兴起“行为金融学”流派和20世纪 90年代兴起的“经济物理学”17 流派。其中,“行为金融学”的研究以心理学上的发现为基础,辅以社会学等其它社会科学的观点,尝试解释那些实际金融市场中无法被传统金融学理论所解释的种种异常的现象。而“经济物理学”则是将物理学的理论,方法和模型应用到经济学和金融学领域研究的一门新兴学科。新金融学研究对现代金融风险管理所提出的挑战主要针对金融风险的测度问题。因为一旦金融风险暴露的大小测度出现偏差,那么下一步针对风险暴露所开展的风险管理活动可能就会失效。因此风险测度问题在整个金融风险管理活动中居于核心地位。
新金融学研究表明,无论是金融风险的相对测度还是绝对测度指标,在理论上或实际运用中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举例说,风险的相对测度只是一个相对的比例概念,并没有回答某一资产或组合的风险到底有多大。
我国金融管理目前以下存在的问题:
(1)管理目标不够明确。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管理目标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是不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宏观目标,借助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以保持币值稳定。而金融管理的目标较为具体,突出强调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2)金融管理独立性不够。我国银监会作为国务院下属机构,在业务操作、制定和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时,较多地服从政府甚至财政部的指令。
(3)金融管理机构协调性差。从金融管理机构的设置来看,我国基本上属于分业管理模式。但是,这些部门的职责缺乏严格的界定,相互间缺乏协调。
(4)现行管理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在现行分业管理制度下,银行参与证券业务被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影响到证券机构的运作及策略,证券市场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
(5)现行管理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集中。现行分业管理制度,不利于银行业向“全能银行”发展,影响其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于证券、保险的严格限制、融资及投资渠道的缺乏、传统单调的业务品种,加剧了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使证券、保险行业竞争力下降。
金融市场的复杂性与其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中枢地位,要求国家必须担负起金融管理的责任,国家有义务也有能力管理好本国的金融市场。而国家要建立和健全金融市场,必须遵循一定的指导思想和宗旨。以维系金融法制的统一和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我们认为:符合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监管的金融市场建设目标,强化央行监管职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法制原则应该为:
(一)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原则金融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核心传递中枢。因此,任何金融体制的设置都必须以促进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金融政策的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作为根本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金融监管体制的设置必须合理,金融机构的布局必须适当,必须与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这一基本国情相吻合。所以,无论是市场准入制度,或是适度竞争,分业管理等各项配套制度都必须以金融机构拥有必要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率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