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
有关单位意见基础上进行了完善。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5月1日起试行。
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函告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便修订时完善。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 莫钧 联系电话:020-83731047
二○一一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交通 公路 定额 通知
抄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省发展改革委、审计厅、财政厅,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公路局,省交通集团下属相关二级企业。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1年 3月 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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