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自动垫缴保费条款投保人可以在投保时或保险费宽限期期满前书面 声明,在分期保险费于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时, 声明,在分期保险费于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时, 将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作为续期保险费进行垫 缴。 此项垫缴的保险费, 此项垫缴的保险费,投保人要在一定时期内予以 偿还并补交利息。 偿还并补交利息。风险管理篇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有条款(14)
2021-01-20 16:03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有条款(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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