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0 各种肥力地力理化指标参数
碎石层为恢复地下水输送通道而设计。
4.1.4 防洪能力采用当地防洪标准,例如,50年一遇设防等。 4.2.1 池塘应有充足水源,不仅丰水期,即使枯水期也需要满足池塘最大用水量需求。因此,临近河、湖、水库下游等处开挖池塘是适宜的。水质应符合《渔业水质标准》。
4.2.2 池塘面积的要求,以能满足鱼类生态和生长需要为宜。渔谚:“宽水养大鱼”,充分反映了池塘面积的重要性。国内多数塘养鱼池生产实践表明,池塘面积以5~10亩为宜。池塘过大,投喂饲料时易造成鱼类摄食不均,水质不易控制,日常操作管理与成鱼起捕均有一定困难。
渔谚说:“一寸水,一寸鱼”,反映了水深和鱼类生长、鱼产量的关系,具备必要的水深,是夺取池塘高产的重要条件。但过深的池塘,下层光合作用弱,上下层水混合困难,下层溶解氧不足,阻碍物质循环,降低池塘生产力;同时对新开挖的池塘也增加投资。因此,池水深度一般以2.5~3m为宜。
4.2.3 排水渠道的暗渠,多铺设大规格水管,可节省土地,但造价高。因此,多数生产单位都采用明渠土沟。在设计池塘的排水系统时,应充分考虑其防洪排涝能力,复垦后用于淡水鱼养殖的池塘,其防洪排涝等级应与当地一般鱼塘相一致。
对于靠地下水补充的鱼塘,其渗漏速度必须要小于补给速度,这样才能保持池塘的水量。另外,如果存在渗漏时,可对池塘的边帮进行防渗工程处理。
4.3.2 地面水环境质量中,IV、V类水域为娱乐用水区和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在一般情况,复垦水域水质达到IV、V类水域标准既可。在条件好的地区和当地对水质要求标准高的地区,在不大幅度增加复垦难度和成本的情况下,可提高复垦水域水质。
4.4.1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模》(GBJ7-89)第6.3.7条:“压实填土地基应采取地面排水措施。当填土塞堵原地表水流或地下潜水时,应根据地形和汇水量,做好排水工程。位于填土区上下水道,应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第6.3.5条“位于斜坡上或软弱土层上的压实填土,必须验算其稳定性。当天然地面坡度大于20%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填土沿坡面滑动。”第6.5.1和6.5.2条“在建设场区内,由于施工或其它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形成滑波的地段,必须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防止产生滑坡,对具有发展趋势并威胁建筑物安全使用的滑坡应及早整治,防止滑坡继续发展”。“必须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施工影响等因素,认真分析滑坡可能发生或发展的主要原因,可采取排水、支挡、卸载、反压等防治滑坡的处理措施”。
5、排土场复垦工程标准
5.1.2 合理安排排岩土顺序,可以确保复土地表达到要求。将品质质量较差的层次留在下部,易风化岩层及表土放于地表主要是为增加土壤肥力。
5.2.2 有毒、有害、放射性矿物剥离排弃地,须先用碎石深度复盖,确证无影响再行复土,其复盖层厚度依具体情况及条件而定,有条件地区,复土尽量增厚。
复盖用于林业的岩土混合物需1m以上。虽然林木野生性强、茁壮,对土地的要求一般是不高的,在贫脊的土地上也能生长,甚至于沿海海洋沉积的硅质沙土中,只要有充足的水分,林木也能生长,但是与粮食作物的生产一样,林木仍渴望能生长在有土壤的地方。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