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承包协议
岗位聘任书
聘用单位: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受 聘 人:
身份证号:
一、聘任岗位
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聘任 从事项目管理岗位工作,担任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理职务。
二、聘任期限
受聘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向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按照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接受其考核和管理。
三、岗位职责
1.受聘人在聘期内,在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自主开展工程项目跟踪,开拓市场业务,对工程项目信息进行考察、评定,并负责中标后所施工工程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对所承接工程的质量、安全、劳务等一切责任直接承担全部责任.
2.受聘人在聘期内,应严格遵守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所聘岗位职责,接受公司的管理并达到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标准,并负责所施工项目部的贯彻落实。
3.受聘人在聘期内,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4.受聘人在聘期内,应遵守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保持工作秩序而制定的一切章程制度,认真履行受聘人与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对责任书的具体内容的全面落实结果负责,受聘人对其造成的各项损失,承担全部的民事、刑事责任。
四、岗位聘任书终止、解除条件
1.岗位聘任届满时,本聘任书自行失效。
2.聘任书终止和解除时,本聘任书自行失效。
3.双方在聘任期内,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聘任书。
4.受聘人如违反本聘任书所规定的岗位职责,违反公司岗位管理制度,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本聘任书,并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受聘人。
五、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