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审核。
六、审批流程: 1、临床科室申请:
在开展第三类或第二类医疗技术前,必须向医务科递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1.1 开展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1.2 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1.3 该项医疗技术的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2、医务科审核:
2.1 申请的医疗技术是否为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未列入相应目录的、距上次同一医疗技术未通过审核的时间是否未满12个月,如果是,予以否决。
2.2 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医院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是否具备;
2.3 风险评估是否全面,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
2.4 如果5.2.2-5.2.3审核通过,医务科将此申请报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
3、医院伦理委员会:
对该项医疗技术涉及的相关伦理问题进行讨论,会议纪要反馈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