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配是一种混合刑,将决杖、刺 面和流配三种刑罚同时适用于罪 犯。宋朝最初将这种刑罚只适用 于杂犯死罪者,作为减死之刑, 后来随着治安形势的恶化,凡是 犯贼盗罪被流放的罪犯,都要决 杖、刺面、流配,从而使刺配成 为一种加重惩治盗贼的刑罚。刺 配是古代“黥”刑的复活,对后 世刑罚制度影响极坏,是刑罚制 度的一种倒退。
第八章 宋元法律制度(10)
2021-01-20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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