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宋元法律制度(8)

2021-01-20 17:31

以皇帝名义随时发布的诏令

编敕:将过去历年散敕编纂而使其具有普遍 适用效力的立法活动和立法形式。 断例:宋仁宗时命刑部、大理寺以前后所断 狱及定夺公事编为例,附在编敕之后。

事例:皇帝“特旨”和尚书省等官署发给下 级指令的“指挥”编类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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