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方位宣传引导
(1)由区(县)宣传部、文明办组织开展社会宣传,重点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开展广泛宣传。
(2)由街道牵头,居(家)委会、物业等具体组织开展社区宣传,主要利用社区宣传栏、橱窗张贴宣传画、主题海报及悬挂横幅,在垃圾桶站、楼道设立提示牌,向居民发放倡议书、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展讲座、培训、居民互动等专题活动;发挥居委会、家委会等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发动社区党员和楼门长开展志愿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应具有本地区特色,要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易于接受。
5、建立指导员队伍
街道负责建立指导员队伍,入户对居民进行点对点宣传,在垃圾投放高峰时段对居民投放垃圾监督指导,对分类效果较差的进行二次分拣。
(案例)
(1、房山)(2、朝阳“五员”)按照以上几项职责可以分为入户宣传员、监督指导员、二次分拣员、巡视员。
6、系统试运行
在整体各环节设备设施配备到位,作业和管理措施到位,市民心理准备到位后,立即组织系统试运行,达到各环节有效衔接。
(三)达标验收阶段
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规定,试运行一定阶段后,由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垃圾分类达标验收工作,包括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对所有分类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评分和专业人员对区(县)垃圾分类整体推动工作的考核验收。根据验收评分结果确定分类单位是否达标,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