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商业业态划分说明
社区商业评价规范之二(新建社区)
总体要求:
1、大型社区人均商业用地面积不小于0.9平方米,中型社区人均商业用地面积不小于0.7平方米。
2、大型社区应建社区商业中心。
3、各社区商业设施的外观与社区整体风格相协调。
4、各商业网点证件齐全,合法经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5、社区商业网点在布局上充分实现便利性。
6、社区商业设施实现相对集中,住宅和商业的相对分离,以保证住宅的宜居性和商业不扰民。
7、社区商业应有品牌店或连锁店,货真价实。
8、社区商业服务人员应着装整齐、整洁,举止端庄、礼貌。
社区商业中心:
1.规模
1.1社区商业中心的辐射半径约2000米,与居住区的距离不少于100米。
1.2社区商业中心应配有功能较完善的商业服务业网点15个以上,商业业态在10种以上,主要配置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商业与生活服务业。如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美容美发店、洗染店、维修店、家庭服务、书店、音像店等。
2.便利性
2.1社区商业中心应设在交通便利处。
2.2社区商业中心应提供银行卡消费服务。
2.3与其他服务机构相配套,如银行、邮局、医院等。
3.设备设施
3.1各类商业网点应有必要的装饰装潢,与社区档次相协调。
3.2各类商业网点应有足够的营业面积,满足选购和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