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二条 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据:
第十条 代建管理费计算方法: 附加工作报酬计算方法: 额外工作报酬计算方法: 代建人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人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
节约资金奖励:
节约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奖励比率( %)
注:“工程费用节省额”:指经过评估的,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质量标准等前提下的建设资金合理节省额。
第十五条 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使用人负责组织接收。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在 天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委托人的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