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的结合,体现考核的全面性。机关有各自的业务重点,又有共同的内部管理和个人素质的要求。该局针对共性要求,设置了共同类、管理类指标即为共性指标:共同类指标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勤”、“德”、“廉”,强化公务员考勤制度、品德修养、廉洁效能和工作创新,设置了12项考核指标共20分,占总分值的16%。管理类指标考核公务员的“能”,强化公务员能力素质、办文办会、服务基层和文明办公等,设置了13项考核指标共20分,占总分值的16%。根据机关处室业务工作的差异性,设置了不同业务类指标即为个性指标:主要考核机关公务员的“能”和“绩”,是依据机关职能制定的业务类考核指标,分主要指标和一般指标,是机关考核的重点内容。全局机关各处室共设置390项业务类考核指标,每个处室的分值均为80分,占总分值的68%。
二是业务类主要指标与一般指标的结合,体现考核的专业性。履职情况是考核的重点。该局紧紧抓住机关业务工作特点,把业务类指标分成主要指标和一般指标,其中主要指标为10项60分,一般指标的个数不限定但其共为20分。把每个机关处室履职的重点和强度、难度比较大、上级赋予的重点工作,设置成考核的主要指标,突出业务主要工作的考核。同时,按工作性质把机关处室分为综合部门、业务部门和事业单位三种类型,便于在指标量化、评分标准、考核分析等方面增强可比性,提高了考核的公平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