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得再提出退出投标的要求,若中途退标,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全部的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人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3) 投标人恶意竞争、串标、弄虚作假、伪造文件。
4) 通知谈判合同后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5) 以种种借口不按时签订劳务合同。
6) 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7) 以种种方式干扰发包方独立评标。
8) 未中标人退回的图纸及有关资料不齐全或不完整。
十五、开标、评标、定标
(一) 开标
1. 招标人定于2014年 月 日上午(下午) :00在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公司开标。
2. 开标实行内部公开形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监察部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开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二) 评标
按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项工程评标办法评标
(三) 定标
1. 本招标项目由招标人按规定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2. 由招标人自行组织独立评标,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按质优、价廉、信誉好,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条件,并投票按分数确定中标候选人3人,由招标人与中标候选人依次进行合同条件谈判及中标前质询,招标人根据质询情况确定中标人,并以书面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同时通知其他未中标者。
3. 中标人在规定时间(3天)内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另行决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原中标人承担。
十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文件纸型为A4,包装为简装。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只由商务标组成:
1) 报价表
2) 企业资质证书
3) 近三年业绩(劳务承包合同及各类荣誉及奖励等)